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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關于逾期領取2009年度會計資格證書的通知
一、逾期領證地點、時間:
地點: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303室,近斜土路)
時間: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
。ㄉ衔9:30——11:30 ,下午 2:00——4:30)
二、領證時需攜帶:
1. 成績查詢單(由考生自行下載,并務必在成績查詢單上簽名)
2. 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 身份證(原件)
4. 領取中級資格證書者,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均須原件)
特別提示:
1. 領取中級資格證書者,可于今年10月份(國定假日之后的第一個星期四)、11月份、12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四先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肇嘉浜路800號1711室)驗證簽字,再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303室,近斜土路)驗證領證。
2. 在嘉定、奉賢、青浦、寶山、金山、松江、南匯、崇明、梅山初級合格證書領取請與所在地區(qū)財政局聯(lián)系。
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
二00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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