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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樂隊
管弦樂隊
管弦樂隊(管弦樂隊)
管弦樂隊是由弦樂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組成的大型器樂合奏樂隊。由于演奏不同體裁的器樂作品以及演出場地、功用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稱謂。例如:大型管弦樂隊稱“交響樂隊”;而演奏室內(nèi)樂作品、樂隊編制較小的稱“室內(nèi)管弦樂隊”等。首批為管弦樂隊寫作的作曲家是海頓和莫扎特,F(xiàn)代管弦樂隊的真正締造者是貝多芬,此后,樂隊的發(fā)展,總是保持著古典樂派時期管弦樂隊的基本骨架,僅在局部有的擴充和變化。現(xiàn)代交響樂隊編制約80—100人,為慶典活動等特殊需要,可臨時大為400—500至1000人。
目錄 樂隊組成 樂器位置 弦樂器 管樂器 收縮展開 樂隊組成近代大型管弦樂隊通常由4組樂器組成。它們是:弦樂、木管、銅管和打擊樂器。每組各包括若干件樂器,具體如下:
弦樂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木管樂器
,英國管,單簧管,低音單簧管,大管,低音大管
銅管樂器
圓號,小號,長號,大號,低音大號
打擊樂器
定音鼓,大鼓,小鼓,鈸鑼,三角鐵 除上述樂器外,作曲家可按作品需要減少或增加樂器。
樂器位置管弦樂隊在演奏時就需要一個質(zhì)量較高的音響,然而樂隊中包括了很多不同類別的樂器,并且它們都有著各自不同的特色和個性,這樣在寫交響音樂作品時,不但需要作曲家對它們的編制即音色進行合理的調(diào)配,另外在排練和演出時,對它們的席位排列也需要考慮外表的美觀,以及它們在演奏音樂時的配合與色彩協(xié)調(diào),為此,世界上有好多的指揮家與樂器演奏家,經(jīng)過將近一百多年的努力探索、實驗,基本上找到了一個合理的席位排列原則。 弦樂組是整個管弦樂隊的基礎,它的音色給人以親切感,所以一般席位排在舞臺的前面,最靠近觀眾。木管組樂器種類較多,音色突出,所以需要分門別類的將其排列在弦樂組之后,樂隊的中間部位。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音量宏大,并富有刺激性,所以他們排列在樂隊的最后面或后側(cè)面。豎琴和其它彈撥樂器經(jīng)常排在樂隊的左右側(cè)。但有時候因作品的要求,比如一些近、現(xiàn)代派作曲家的作品演奏,另外也由于指揮家的個人偏好,樂隊席位排列也有某種特殊安排。一般常見的交響樂隊標準席位排列有兩種,即歐洲式樂隊席位排列和美國式樂隊席位排列。
歐洲式席位排列
對演奏古典交響樂優(yōu)越性較多,因為當時的作品構(gòu)思,第Ⅰ小提琴和第Ⅱ小提琴常進行問答式對奏,加上它們的音色又是一致的,這樣把它們分別排列在指揮的左右側(cè),容易取得區(qū)別它們的效果。再者,這樣的排列法,第Ⅰ小提琴的“f”發(fā)音孔面朝觀眾,第Ⅱ小提琴的“f”發(fā)音孔背朝觀眾,演奏時容易主次分明,如果從外表來看,這樣的排列法也比較對稱美觀。但如果讓這種排列法的交響樂團去演奏近、現(xiàn)代作品,效果就會差些,因為近、現(xiàn)代作品第Ⅰ小提琴與第Ⅱ小提琴的構(gòu)思基本統(tǒng)一在一個聲部里,如果分兩邊,不但不好配合,而且指揮也難于照顧。
美式席位排列
在演奏浪漫派以及近、現(xiàn)代的交響樂作品時優(yōu)越性較大,除以上所提到的指揮便于照顧小提琴Ⅰ和小提琴Ⅱ聲部外,大提琴排在右前方,容易在演奏時,使樂隊的低音聲部也得到突出,這樣大提琴與小提琴相呼應,能達到弦樂組的旋律、低音、和聲三者層次清晰的效果,許多管弦樂隊都采取了這種美式樂隊席位排列法。
弦樂器弦樂器的性能是專家們研究得比較多的內(nèi)容,要深入地了解弦樂器,諸如音準、弓法、柔弦技巧等問題,只需去看提琴家們的著作就可以了,這里僅僅介紹一些涉及到弦樂器的物理原理,因為樂器的演奏者不太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狹義
狹義上的弦樂器指的是弓弦樂器(Archi),也就是四種類型的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它們的發(fā)音原理是一樣的,但是由于形狀和演奏方法上的細微差別,音色有所不同。中國民族樂器中的各類胡琴(主要是二胡、京胡和板胡,其他如馬頭琴等)也是弓弦樂器,但音色和提琴相差甚遠,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共鳴腔的差別:提琴琴身大,胡琴音筒; (2) 共振傳導的差別:提琴的琴馬架在音板上,胡琴的琴馬架在蟒皮上; (3)琴弦的差別:提琴用鋼絲弦,胡琴用鐵絲弦; (4) 按音的差別:提琴按弦時手指按在指板上,胡琴按弦時手指只接觸琴弦,好像是懸空的。 此外,胡琴的琴弦數(shù)目和運弓方式有限,因此表現(xiàn)力比提琴遜色得多。
廣義
廣義上的弦樂器還包括彈撥類弦樂器,即豎琴和鋼琴,事實上它們的發(fā)音原理和提琴的撥弦是類似的。各國的民族樂器中,彈撥類弦樂器的種類極其豐富,例如吉他(六弦琴)、辛巴隆(揚琴)、曼陀林等,其中我國特有的彈撥樂器有: (1) 有品彈撥樂器,有月琴、柳琴、阮和琵琶。形狀上月琴和阮相似,琴身是圓形,柳琴和琵琶相似,琴身是梨形。音域和音色上,月琴和柳琴相似,都是高音樂器,體積小,阮和琵琶相似,都是中音樂器,體積稍大。 (2) 無品彈撥樂器,指的是小三弦和大三弦。 (3) 臺式彈撥樂器,指的是古箏和揚琴(揚琴事實上屬于西洋樂器),古箏用手指彈奏,揚琴用琴錘擊奏,中國的揚琴使用竹制的琴錘,這是中國揚琴區(qū)別于西洋洋琴的最大特點。 以上所列出的.彈撥樂器都是民族管弦樂隊的主要樂器。
管樂器在管弦樂隊中,管樂器雖然人數(shù)上不占優(yōu)勢,但是地位和重要程度不遜色于弦樂器。 首先,管樂器的音量比弦樂器大得多,一支木管或圓號的音量可以和一個弦樂聲部(10把小提琴或8中提琴或6把大提琴或4把低音提琴)抗衡,一支小號或長號的則可以和兩個弦樂聲部抗衡,強奏(fff)時可以超過整個弦樂隊(40把弦樂器)。 正是由于音量的緣故,每一件管樂器獨立構(gòu)成一個聲部。管弦樂隊和管弦樂作品的規(guī)模,就是根據(jù)管樂器的多少來確定的。二管制的樂隊中,四種木管樂器各兩件,銅管樂器共十件,所以僅僅管樂聲部就有18個。相比之下,弦樂聲部才5個,即使把分奏部分看成兩個聲部,也只有10個。 其次,管樂器的色彩性比弦樂器強,管弦樂作品中絕大多數(shù)獨奏樂段都交給了管樂器。 出于以上原因,管樂器對音準和音色有著更高的要求,所以除了吹奏員的水平以外,管樂器本身的質(zhì)量也直接影響到樂隊的演奏水平。相比之下,弦樂器比較容易處理,個別樂器的音準和音色有所偏差,也會為聲部的其他樂器所融合,有人常說弦樂聲部是一個可以濫竽充數(shù)的聲部,可能就是這個道理。 狹義上的管樂器分為木管(Legni)和銅管(Ottoni)兩大類,前者包括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和它們的衍生樂器,后者包括圓號、小號、短號、薩克斯號、長號和大號。廣義上只要帶管的樂器都可以稱為管樂器,例如管鐘和管風琴。各國的民族樂器中,管樂器的類型也是相當豐富的,但是僅限于高音木管,低音木管和銅管的制作工藝較為復雜,所以民間幾乎不會出現(xiàn)。 把管樂器的兩種類型稱為木管和銅管,這是沿用了過去的叫法,現(xiàn)在看來不太合理,因為很多木管樂器不是木制的,例如長笛由純銀或銀合金制成(它的衍生樂器短笛目前為止仍然是木制的),薩克斯管則是銅制的,劣質(zhì)的單簧管由膠木制成(膠木是一種合成材料,學名為酚醛樹脂)。 木管和銅管的區(qū)別在于: (1) 木管改變音高的辦法是在管上開孔,而銅管則改變管的長度; (2) 木管可以超吹的泛音少(通常只能吹到第二泛音,只有長笛可以吹出第四泛音),而銅管則可以吹出比較高的泛音(通常可以吹到第十泛音,圓號可以吹到第十六泛音); (3) 木管的振源有兩種類型——氣簧(長笛和短笛)和哨片(其他木管樂器),而銅管則是唇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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