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和“辭”
“詞”和“辭”
安徽 鮑亞民
“詞”和“辭”有時可以通用,有時不可通用。我們在閱讀和寫作中要細加區(qū)別。
先說通用的情況。在意義上,“詞”和“辭”是同義詞。在上古時代,一般只說“辭”而不說“詞”,漢代以后逐漸以“詞”代“辭”。諸如“辭令”、“辭!、“辭藻”、“辭章”、“言辭”、“托辭”、“遁辭”、“致辭”、“發(fā)刊辭”以及“辭典”中的“辭”,均可以通用為“詞”。相應地,工于言辭的人,可叫做“辭人”或“詞人”。成語“詞不達意”和“辭不達意”也可相互通用。
但是在用法方面,“詞”和“辭”又各有習慣用法。如在“臺詞”、“誓詞”、“歌詞”中用“詞”,“修辭”、“辭色”、“謙辭”、“辭書”等用“辭”,久而久之,約定俗成,二者就不能通用。
再來談談“詞”和“辭”的區(qū)別。
若表示語言的基本單位,用“詞”而不能寫作“辭”,如“詞根”、“詞語”、“詞綴”、“詞組”、“詞句”和“詞序”等。
從表示文體角度看,“詞”和“辭”又是兩種不同的文體!霸~”,是由詩和歌謠發(fā)展而成的,起源于隋唐,興盛于宋代,又名長短句、詩余等,與之相關的“詞牌”、“詞韻”、“詞曲”、“詩詞”、“詞語”,以及擅長寫詞的“詞人”的“詞”,都不能寫作“辭”。而“辭”,是我國古代另一種文學體裁,如“楚辭”、“辭賦”以及擅長寫辭的“辭人”中的“辭”;另外,“辭”還是古體詩中的一個種類,如《木蘭辭》、《楊柳歌辭》,也不得與“詞”混同。
此外,“告辭”、“推辭”、“辭退”、“辭謝”、“不辭勞苦”等“辭”,雖然和言詞有關,但意義已經(jīng)轉(zhuǎn)換(如“不辭勞苦”的“辭”是“躲避、推托”之義),與“詞”的意思相去甚遠,也不能換作“詞”。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