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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基礎音樂教育的幾點思考論文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的全面進步,基礎音樂教育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從社會總體音樂實踐、音樂;钏疁蕘砜矗覀兊幕A音樂教育還有不少差距和缺失。筆者就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現狀,談些個人思考和觀點。
一、強調 “素質教育”、“興趣培養(yǎng)”,必須重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教學
音樂領域的一切卓有成效的活動都要以具備一定的能力為基礎。在社會音樂生活中,我們可以普遍看到由于對音樂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不夠而產生的種種尷尬與無奈:很多專業(yè)歌手、專業(yè)劇閉演員不懂樂理、不會識譜,單憑 “口傳心授”學唱新曲;群眾業(yè)余音樂活動形式上轟轟烈烈,而講規(guī)范、有品味者寥寥無幾,心理上的巨大熱情與實際藝術效果不成正比;青少年盲目追星又總是不得要領;中老年欲顯風彩卻無能為力……所有這些都顯示出我們在中小學音樂教育階段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教學的嚴重缺失,這種“只吃賃,不養(yǎng)雞”的觀點和做法,不利于社會整體音樂的普及與提高。
筆者以為,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除了完成基本樂理、基本歌唱能力和基本欣賞能力教學外,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務足要使多數學生具有 “識譜能力”(簡、線均可)。
眾所周知:學文化要從 “識字”開始。而學音樂又何償不是從“識譜”開始?“咿呀學語”式的教唱幾首歌曲、輕描散淡地講一點樂理、稀里糊涂地聽幾段中外名曲卻由于不會識譜而全然沒有主動駕馭和良好感受音樂的能力,這樣的音樂教學對學生來講恰恰是迷惑、被動和枯燥的,所謂“陶冶性情”并沒有真止建立在音樂功能之上;對教師來講,無論在音樂教學的各個階段還是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會感到非常吃力,而且難以收到令人愉快、滿意的效果。因為,我們只想“砍柴”而忽視了“磨刀”。
二、注重轟轟烈烈的 “提高”,不能忽略扎扎實實的“普及”
各類演出、比賽、考級、選秀活動確實也顯示出學校藝術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累累碩果,而且對鍛煉、選拔、培養(yǎng)音樂專業(yè)人才和活躍社會文化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音樂教師們也為此付出了艱辛的努力,這是應予充分肯定的;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受急功近利和社會心理浮躁環(huán)境的影響而更加關注表面榮譽和轟動效應,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仍然要清醒地知道,基礎教育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是知識技能基礎;二是大眾普遍受益基礎。因此,我們應一再強調:把課外活動與課堂教學結合起來;把 “尖子”提高與全體普及結合起來;把訓練專業(yè)技能的高難度與傳授基礎知識、訓練基本能力結合起來。這些原則,不僅適用于普通學生,而且也適用于各級各類“音樂專業(yè)生”。例如,我們不僅看到很多聲樂學牛在基礎知識和視唱技能力方面的不足,甚至還常?吹胶芏嗥鳂穼W生在此方面的不足,一些鋼琴已彈到九級的學生樂感很好、彈奏也好,但對涉及到樂曲的相關知識、內容、背景卻知之甚少,甚至不能獨立視唱簡單的旋律譜;有的學生單手視奏就彈不準節(jié)奏,這就說明教師忽視了“雙基”教學與訓練,使學生的“心里聽覺能力”和“視唱經驗積累”不夠,學生只是通過教師的“不斷矯正”在音符位置上獲得了一些“對譜”經驗。
以 “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帶“普及”是我們基礎音樂教育得以健康發(fā)展的基本思路,二者不可偏頗。只靠幾個“特長生”和幾塊“獎牌”,是不能體現和提高整個國民音樂教育水平的。因此,基礎音樂教育不能舍本求末,不能失掉“基礎”。
三、把民族民間音樂教學擺上重要位置
民族民間音樂是我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她的保護和繼承不只是少數專家和某些部門的事,而是全民、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特別是對于處在青少年全面發(fā)展階段的中小學生來講,通過學校規(guī)范而系統(tǒng)的音樂教學,使全體學生對我國優(yōu)秀民族民問音樂有所了解、熱愛,這對樂種保護、傳承至關重要。
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浩如煙海,任何 “統(tǒng)一教材”都不可能包容其全部,難以盡善盡美;每一位教師的業(yè)務特長、能力和藝術修養(yǎng)、偏好也千差萬別。因此,對民族民間音樂的教學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搞“一刀切”。但至少應該在完成課本規(guī)定的內容外,充分利用各種空間,適時插入本地區(qū)、本民族音樂內容,通過教師對其藝術特色的講解、賞析經典作品(聽錄音、看錄像、看現場演出)和學生學唱(奏)等多種形式,培養(yǎng)學生對家鄉(xiāng)音樂的興趣和感情。發(fā)現有特別愛好并俱天賦者,還可積極舉薦、特殊培養(yǎng)。
四、提升教師的素質、科學使用教材
提高音樂教育水平,關鍵在教師。音樂藝術有它的特殊性,音樂教學也始終是一項創(chuàng)造性、靈活性極強的工作。感性和理性的相互依賴和相互轉化提高、因材施教的客觀要求、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的更新變化、教學方法的靈活運用,都要求音樂教師不僅要具備應有的知識、技能和藝術修養(yǎng),還應該具備較強的研究和創(chuàng)新能力,發(fā)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而這些素質又是以不斷探索和不斷實踐為基礎的。
在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方面,要不斷保持和充實自己那 “一缸水”,勇于吸收古今中外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以課堂教學和課外藝術實踐作為主戰(zhàn)場,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特別是視唱技能為首攻目標,以音樂的感染力和師生的審美追求作為教學的內在動力,以音樂教學的實際效果作為檢驗標準,全面提升我國基礎音樂教育水平。
中小學音樂課本是國家教育部門按照教育教學規(guī)律和指導性、通用性、普遍性原則而編制的一套系統(tǒng)教材,它是各教學階段教學內容、標準和目的的總體框架,對此,應予忠實完成。同時,由于音樂又有其自身的藝術特點和教學規(guī)律,它的民族性、區(qū)域性、時代性和靈活性又很強,各地音樂教育發(fā)展水平又不平衡, “統(tǒng)一教材”無論在橫向(民族區(qū)域性)還是在縱向(歷史階段性)都永遠不可能照顧到全國甚至一省之內的方方面面和具體細節(jié)。因此,“統(tǒng)一教材”應該在各環(huán)節(jié)上留出空間,使音樂教師在各自的教學實際中對原教材做出填充、粘貼和調整。如:對中外不同時代、不同風格優(yōu)秀作品的引入;對視唱練耳、聽音記譜等內容的大量自編擴充;對欣賞內容特別是本地特色音樂的添加:為了系統(tǒng)性和連貫性需要對樂理內容和課時的合理調整;伴奏的自行編配和靈活運用;對教學效果的考查標準設定(迄今為止,國家還沒有這樣的設定);課外活動的創(chuàng)作與編排……。凡此等等,均為統(tǒng)一教材之補充,也只有這樣的教材才是最統(tǒng)一,最趨于完美的。
愿我們的基礎音樂教育扎扎實實又充滿活力。
愿我們的基礎音樂教育不斷實現 “三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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