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中聽說法和交際法的比較與互輔
[作者] 吳玉玲
[內容]
一、聽說法(Audio-Lingual Approach)
聽說法是結構語言學理論和斯金納(S·B·Skinner)的心理學理論完美結合
的產物。由于這一教學法根置于 人們所信服的理論,五六十年代一直享有很高
聲譽,統(tǒng)治著外語教學的課堂。
斯金納的行為方法論認為:語言是人們總行為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他研究的
對象是語言行為中顯而易見的 方面,即可觀察到的對周圍事物事態(tài)的反應。他
認為有效的語言行為是對刺激(周圍事態(tài))產生反應的結果。 倘若反應得到強
化,它便形成,即產生條件反射。斯金納認為,語言行為與其它行為一樣是受結
果制約的。這 種結果表現(xiàn)在課堂上便是老師的贊許、鼓勵或否定。當某一行為
產生好的結果時,它便存留下來并得到強化和 運用;反之,結果若是懲罰性的
或完全缺少鼓勵,它便受到削弱,最終消失。
這種語言學習理論(條件反射和習慣形成)與四五十年代結構語言學家們所
從事的語言"科學描述分析" 可謂珠聯(lián)璧合。兩種理論的結合便產生了聽說法。
聽說法有以下特點:
1.教材為對話形式,授課以語言結構為大綱,順序按照語法項目安排。
2.側重模仿、牢記。句型和詞組通過反復操練來掌握,不著意解釋語法,靠
歸納法理解。每一堂課嚴格限 制詞匯范圍,生詞在上下文中學習。
3.教師盡量用外語講課,高度注重學生發(fā)音的準確性,極力使學生不說錯句。
對學生正確的反應要立刻鼓 勵、贊許,使其得到強化。
4.充分運用磁帶、語言實驗室和視聽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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