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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依法治稅的現(xiàn)實思考
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稅收事業(yè)發(fā)展的根本方向,既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客觀需要,也是建立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必然要求。如何正確認識、嚴格堅持和大力推進依法治稅,是各級稅務機關和廣大稅務人員應該深入研究并努力實踐的重大課題。一、觀念為先——著眼于牢固樹立依法治稅觀念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推進依法治稅必須首先解決思想認識問題,著眼于樹立依法治稅觀念。目前,在依法治稅工作中,還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思想認識問題:從領導層來講,有些領導干部對依法治稅缺乏應有的認識和足夠的重視,法治觀念淡薄,人治思想嚴重,仍習慣于傳統(tǒng)管理和依“長官意志”辦事,以致在實踐中出現(xiàn)了少數(shù)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和權力濫用等問題;有些領導干部對依法治稅雖然有一定的認識,但面對財政管理體制的制約和稅收計劃任務的左右,面對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擾,顯得望而卻步、裹足不前、不敢作為。從執(zhí)法者來說,有些人頭腦里“官本位”、“稅老大”意識作祟,習慣于居高臨下、隨意執(zhí)法,對法律上的約束感到不舒服,對依法治稅很不情愿;有些人受傳統(tǒng)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觀的深刻影響,一味強調納稅人要依法納稅,卻很少講執(zhí)法者也應依法征稅,甚至有的把執(zhí)法權變?yōu)樽约弘S心所欲的工具。就納稅人而言,有些是依法納稅觀念不強,受自身利益驅使,千方百計欠、偷、騙、抗稅,致使國家稅款嚴重流失;有些人雖然依法納稅觀念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意識在不斷增強,但由于“后顧之憂”,即使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多數(shù)也不敢訴諸法律予以維護。
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統(tǒng)一和提高思想認識。從理論上講,稅收的本質特征,決定了一切稅收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同時也決定了依法治稅在稅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從實踐來看,依法治稅是正確處理征納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唯一途徑。這一主要矛盾所具有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充分表明,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永恒的主題。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核心和靈魂,是指導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是統(tǒng)攬稅收工作全局的根本指針,也是衡量稅收工作的主要標準。值得指出的是,長期以來,各級稅務機關強調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并主要以稅收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來考核工作績效。在組織收入思想指導下,稅務機關任務觀念很強,相對法制意識卻較淡薄,大都將主要精力放在調劑稅收余缺,確保稅收的平穩(wěn)增長上,出現(xiàn)了收入形勢好的時期和好的地方有稅不收、放寬減免、執(zhí)法偏松、對偷稅逃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現(xiàn)象;收入形勢不好的時期和地方挖地三尺、嚴查重罰、甚至出現(xiàn)收“過頭稅”、寅吃卯糧、亂征亂罰的情況。這不僅造成稅收執(zhí)法上的時期性和地域性差異,而且給依法治稅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影響市場經(jīng)濟的健康發(fā)展。要根本改變這種狀況,必須確立依法治稅中心論,主要用是否做到了依法治稅來考核稅收工作的績效。實際上,稅務機關只要抓好了依法治稅,使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稅務人員做到依法征稅,稅收收入自然會達到及時足額、應收盡收。并且其他各項工作也因找準了努力方向而迎刃而解。稅務機關應始終堅持依法治稅為本,如果仍一味強調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無疑將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二、機制為本——致力于建立依法治稅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
推進依法治稅,根本在于建立科學有效的依法治稅運行機制。過去在稅收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偷逃稅現(xiàn)象嚴重等問題,之所以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很好的解決,主要原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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