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未成年在校生防衛(wèi)過當致人重傷能否作不起訴處理?
[案情簡介]
2011年9月14日上午放學時,同學陳某彬無故手抓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的后背,在犯罪嫌疑人陳某藝轉身將其推開時,陳某彬又起腳踹中其下身。當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陳某藝放學回到家中,因擔心到學校晚自習時會遭陳某彬毆打,就從其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當晚,陳某彬與同學陳某新等人在漳浦縣某中學操場玩耍時,提出要毆打犯罪嫌疑人陳某藝。后陳某彬到該校高中部玩,陳某新撥打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的手機叫其到操場,提醒他陳某彬欲毆打他。正在說話時,陳某彬從高中部返回,與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等人相遇。陳某彬拉開攔在兩人中間的陳某新后,用手推搡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的身體,并起腳踹中他。犯罪嫌疑人陳某藝遂持口袋里的水果刀刺中陳某彬腹部,致其受傷。
經法醫(yī)檢驗鑒定:陳某彬胃破裂構成重傷。
2011年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陳某藝在其父親陳某欽的陪同下,主動到漳浦縣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2012年1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陳某藝及其監(jiān)護人陳某欽與被害人陳某彬及其監(jiān)護人陳某義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并履行完畢,取得他們的書面諒解。
[處理結果]
檢察機關認為,陳某藝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故意傷害罪)的行為,鑒于陳某藝犯罪時未滿16周歲,系一名在校生,為使其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防衛(wèi)過當。案發(fā)后能投案自首,且與被害人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并履行完畢,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檢察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陳某藝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案情分析及法律適用]
犯罪嫌疑人陳某藝故意傷害陳某彬的身體致重傷,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缎谭ā返谑邨l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犯罪時未滿十六周歲,應對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行為負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缎谭ā返诙畻l第二款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為使其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防衛(wèi)過當, 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又在案發(fā)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jié),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陳某藝積極賠償被害人陳某彬的損失,取得其諒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屬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鑒于犯罪嫌疑人陳某藝有上述多個應當或可以從輕、減輕的情節(jié),堅持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檢察機關對陳某藝作出不起訴處理決定,并幫助陳某藝重返校園、重拾信心。
[檢察官寄語]
青少年正處于青春期,身體外形、大腦等生理發(fā)育日趨完善,但心理發(fā)展尚不夠成熟,情緒不穩(wěn)定、意志力不夠堅強、自我意識突出而自控能力較弱,容易產生叛逆心理、義氣心理、報復心理和攀比心理等,對他人的侵害行為,在處理上也容易以暴制暴。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正當防衛(wèi)行為,要求真實存在不法侵害行為,且該侵害行為正在進行,防衛(wèi)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主觀上要具有正當的防衛(wèi)意圖。例如本案中的陳某藝,他在案發(fā)前就屢次受到同學陳某彬的毆打,案發(fā)當天,他在受到陳某彬抓撓時將其推開,又被陳某彬腳踹下身。當天回家后,其由于擔心晚自習時遭陳某彬毆打,就隨身帶刀,在當晚陳某彬開始毆打他時,掏出水果刀將陳某彬刺傷。陳某藝的本意為制止陳某彬的傷害,其符合正當防衛(wèi)行為的要求,但其使用的手段超過了防衛(wèi)的必要限度,因此屬防衛(wèi)過當,就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其實,如果陳某藝在遭到陳某彬毆打時,能選擇向老師、家長求助,那陳某彬身受重傷、陳某藝受到法律追究的情況也許就不會發(fā)生。對于多發(fā)在校園內及校園附近的“收取保護費”等不良現象,學校應加強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未成年學生加強自我防范,對壞人壞事大膽說“不”。
當未成年人受到刑事不法侵害時,諸如搶劫、故意傷害、盜竊、強奸等犯罪行為侵害時,應當報警或向監(jiān)護人、成年人求救;事后不能因事情過去或羞于啟齒而放棄報警;當未成年人受到監(jiān)護人的遺棄或虐待如不予扶養(yǎng)、暴力毆打,應當選擇向公安機關、未成年保護組織請求保護,情節(jié)嚴重可以向法院起訴;當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被剝奪時,可以向當地政府或未保組織反映等。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保護未成年人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yè),讓我們用法制為他們營造更為安全的成長環(huán)境、用愛心為他們搭建更加溫暖的陽光小屋,以挽救、幫扶、包容的態(tài)度關愛涉罪未成年人,讓祖國的花朵在法制的陽光下開得更加燦爛。
【未成年在校生防衛(wèi)過當致人重傷能否作不起訴處理?】相關文章:
致人類的信06-11
致人傷害的老虎鉗04-27
能否做自己03-20
岳州作,岳州作張說,岳州作的意思,岳州作賞析 -詩詞大全03-13
岳州作,岳州作張說,岳州作的意思,岳州作賞析 -詩詞大全03-13
夜景又作,夜景又作鄭畋,夜景又作的意思,夜景又作賞析 -詩詞大全03-13
江南作,江南作張祜,江南作的意思,江南作賞析 -詩詞大全03-13
怎樣處理噴油器針閱偶件不密封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