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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yè)法院實習日記
XX年9月7日 晴
第一天的工作,庭長分派給我們兩位實習生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這是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也可以說是我們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審查表、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jù)材料、筆錄、調解書或者裁定書、傳票、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guī)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說是相當大的。
實習的第一天就在埋頭苦干,時間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跡,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盡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盡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邁縣法院的一個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雖然分工不夠明確,卻也因此讓我期望著能在短短的實習日子中學習更多的東西。都說在基層法院特別是派出法庭實習,學到的東西比較多,一點也不假,在農村地區(qū),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額一般都不是很大,但這些案件卻相對復雜。農村人維持交際的很多東西是不能拿到紙面上的,有許多信任和道德觀念而成的習慣作為基礎,一旦這些習慣延續(xù)下來,但信任和道德破壞了,那么這些問題是很難拿出來被證明的。生活事實更難恢復,法律事實更難認定。這樣的結果就是案件的高難度性和復雜性,并且其中糾纏了多種人際關系因素,盤根錯節(jié),難以理清,這實在難為法官了。
而曾庭長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訴我們在法院最常見的不是開庭,而是當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法官要苦口婆心,說話要有理有據(jù),讓他們不斷反思,最終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當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馴服”的,很多該說的都說,該談的都談了,他們就不愿意配合,期望盡早拿到法院的判決書。還有一些當事人之間積怨已深,打官司就是為了爭口氣,他們當然不可能同意調解。這就要看法官的調解技巧了。
調解的方法技巧確實是一門學問,聽說老城法庭的案件調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看來我也能夠借此機會多跟庭長和其他的法官們多多學習一些調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獲還是不少的,希望往后的日子能夠繼續(xù)加油,讓這次畢業(yè)實習成為我本科學習生涯中的一筆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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