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訊員宣傳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公司宣傳工作,規(guī)范通訊員工作,鼓勵通訊員積極投稿,為提升企業(yè)形象與知名度、美譽度,增加品牌附加值服務。同時也為促進企業(yè)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優(yōu)秀企業(yè)文化、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全體正式通訊員。(名單見附表)
2)本辦法中所指稿件僅限于宣傳本企業(yè)或#####的稿件,原則不包括對外文藝類稿件。
二、考核辦法:
1)每季度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的保底分為50分,正式通訊員連續(xù)兩個考核期為能達到保底分的,轉為非正式通訊員;
2)非正式通訊員繼續(xù)投稿,且在下個考核期內達到保底分的,即可恢復其正式通訊員資格;新申請正式通訊員亦參照此條辦理;
三、考核標準:
1)正式通訊員向公司宣傳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黨辦)投稿的,每篇得2分;
2)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得4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0分;
3)稿件被《####報》采用的,每篇得8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5分;
4)稿件被《###報》、《###報》采用的,每篇得2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30分;被其他市級媒體采用的(含##電視臺),每篇15分;
5)稿件被《##日報》、《##報》等省部級報刊采用的`,每篇得3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50分;
6)稿件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媒體采用的,每篇得100分;重要稿件加分另定;
7)采寫《內部情況反映》并交至公司黨辦的,視情每篇得20-30分;
8)合作稿件按平分計分;
9)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僅指單發(fā)稿件,發(fā)生一稿多用時,作減半計分;
10)本《辦法》中的考核標準得分與考核獎金比值為1:1,即1分等于人民幣1元;
四、其他:
1)本辦法中所稱媒體不包括各級網絡媒體;
2)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應就投稿和采用情況自行備案,待考核期末與公司來稿登記表核對;
3)非正式通訊員不在本辦法考核之列,也不享有考核期獎勵;
4)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至年度末,公司視情再行表彰與獎勵;
5)本《辦法》為試行,若有未盡之處,由黨委辦公室負責修改和解釋。
6)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通訊員宣傳工作考核辦法】相關文章:
公司通訊員工作考核辦法11-11
公司管段人員考核辦法11-11
公司員工終考核辦法06-03
公司辦公室考核辦法11-04
銷售公司人員的考核辦法11-04
公司宣傳工作思路08-07
公司信息調度員考核辦法11-11
公司員工年終考核辦法10-12
公司中層干部年度考核辦法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