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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原料買賣合同
飼料原料買賣合同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飼料原料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飼料原料基本情況
甲方提www.stanzs.com供給乙方的豆粕(粗蛋白質(zhì)≥43% 水分≤13.5% 粗灰分≤7%)且不得有發(fā)霉異味或摻雜其他物質(zhì),同時應符合飼料原料衛(wèi)生標準。
第二條 履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交貨及驗收:
①交貨時間為 年 月 日;
②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③交貨地點:
④交貨時乙方應對飼料原料進行稱重驗質(zhì),二日之內(nèi)如有異議,請書面通知甲
方無條件拉回,否則視為合格(備注:重量允許甲方1%誤差)。
第四條 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第五條 若發(fā)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飼料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2日告知,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貨物數(shù)量: ,因乙方原料不是一次購入,價格隨行就市。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diào)解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方,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補充協(xié)議。
第九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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