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福利视频,亚洲激情专区,免费看a网站,aa毛片,亚洲色图激情小说,亚洲一级毛片,免费一级毛片一级毛片aa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7 15:39: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xiàn)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yè)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yè)的重大投資項目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準項目,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項目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十年規(guī)劃為依據(jù),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yè)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項目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并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然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項目論證會,對項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項目,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項目建設進行歸口管理,并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jiān)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項目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項目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tǒng)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項目投產運行后,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撤職、降級、扣發(fā)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2

  為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guī)范項目資金管理,提高項目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統(tǒng)一申報、建設、考評和驗收程序,按照著力構建有利于科學發(fā)展的體制機制的要求,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ㄒ唬┙嫼怂阒贫取栏癜凑諏m椯Y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嚴禁套取項目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對項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實物和設備,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guī)定,進行集中采購。

 。ㄈ┙⒔∪椖抠Y金審查審批程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

  一、項目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和驗收審計制度

 。ㄒ唬﹫猿止局贫取τ趯m椯Y金項目,在項目實施前,項目實施單位應主動公示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等情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向鎮(zhèn)政府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ㄈz查驗收制度。杜絕在項目執(zhí)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項目完工后,主動申請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財務等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ㄋ模┙邮軐徲嬛贫。為防止發(fā)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guī)定的行為,上級補助資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竣工后,應按規(guī)定由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二、項目實施績效考評制度

  (一)經檢查、驗收和審計的項目,由分管領導組織對實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資金整合、各項資金使用和管理、項目實施效益和是否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等進行績效考評。

 。ǘ┛冃Э荚u采用百分制打分辦法,根據(jù)得分的具體情況排定名次。

  三、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項目資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項目應適當調整或取消補助款。

 。ǘ╉椖抠Y金使用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范圍,杜絕不符合規(guī)定支出,隨時接受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和審計,做到?顚S。

  (三)報銷用的發(fā)票必是合法的票據(jù)。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票據(jù),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fā)票,必須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章印。否則財務會計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fā)票應附清單。

 。ㄎ澹┲Ц堆a助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及簽字,有收款人身份證號碼和聯(lián)系方式。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jù)。報銷用的票據(jù)必須按財務規(guī)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審核后報主要領導審批報支。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僖(guī)范政府機構投資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保障政府投資項目按批準的規(guī)劃實施到位;

  ②合規(guī)、有效、節(jié)約地使用財政專項資金,保障并提升項目的經濟效益,達到項目驗收標準并通過項目的驗收和審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guī)定》以及《青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集團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及分子公司遵照執(zhí)行。

  二、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集團各公司(含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

  本文件主要針對財政專項資金,非財政專項資金的新項目建設可參考執(zhí)行。

  三、財政專項資金的定義和分類:

  財政專項資金指公司向國家、省、市相關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具有特定用途的專項申請,并獲得批復或批準,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且該專項資金形成的成果需要驗收和審計。

  本制度所稱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主要包括:

 、儇斦日畽C構預算內安排的建設資金;

 、谏霞壊块T專項補助的建設資金;

 、奂瘓F公司承擔政府投資項目的融資建設資金;

 、芷渌糜陧椖拷ㄔO的財政性資金。

  四.專項資金的管理原則:

 、賹艄芾碓瓌t。按專項資金劃撥部門、資金來源部門的要求在銀行開立專戶,用于接收劃撥的專項資金、使用專項資金、調撥專項資金。新開立賬戶、注銷賬戶按集團《集團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執(zhí)行。承擔項目的分公司財務經理在落實清楚專項資金劃撥部門、資金來源部門不需要專戶管理后,可申請非專戶管理,且需報請集團財務總監(jiān)批準,否則一律實行專戶管理。

 、趯?顚S迷瓌t。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不允許超過被批準(批復)的、已備案的、具體的投資項目預算內。挪用、超范圍使用專項資金需項目負責人申請,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且需報請集團相關領導批準,否則一律實行專款專用原則。

  ③事前預算原則。專項資金納入公司預算管理范圍,事前明確支出的具體內容、時間、規(guī)模、產出目標,項目預算按資金撥付要求進行評審,設定項目績效目標。

 、芸冃Ч芾碓瓌t。集團對專項資金的管理、項目竣工財務審計決算、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全方位綜合考評,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五、專項資金管理操作辦法:

  5.1、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①各公司財務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各公司單位負責人和財務經理是專項資金的主人,負責本單位專項資金使用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

 、诩瘓F項目部是專項資金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

  5.2、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與評審

 、夙椖恐С鲱A算由集團項目部按照預算編制的要求,依據(jù)事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年度投資計劃或項目實施方案、項目施工圖等編制,并明確項目績效目標,報市財政局評審。代建項目支出預算須經項目單位審查同意后,報市財政局評審。 ②項目支出預算應當按各項支出用途明細編列,并明確建設項目各項資金的具體來源;項目前期費中的各項支出,要詳細填列支出明細;項目績效目標要符合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

 、垌椖恐С鲱A算實行“先評審后下達”的管理方式。項目支出預算下達前,集團項目部不得組織招標采購。經過評審之后下達的預算,作為建設單位開展招標采購的控制性上限,不得突破;招標采購價款超出預算的,作廢標處理;對部分工期要求緊的項目,預算評審與項目招標采購可同步進行,但支出預算下達前,建集團項目部不得開標。

  5.3 項目支出預算的執(zhí)行

 、偌瘓F項目部根據(jù)工程實際進度,編制年度分季用款計劃,集團根據(jù)審查后的分季用款計劃將資金撥付專用賬戶,由集團項目部按照集中支付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資金結報手續(xù)。

 、陧椖恐С鲱A算執(zhí)行中,凡未依法組織招標采購的,專項資金一律不予撥付。 ③項目工程咨詢、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等前期工作,可從財政局通過集中采購確定項目前期工作代理單位庫中選擇并委托代理單位,簽訂相關合同備案;也可按照規(guī)定程序組織招標采購。

 、芗瘓F項目部不得將工程或其他支出化整為零,逃避招標采購管理。對將單一工程或單一性質支出項目進行拆分逃避招標采購的,專項資金不予撥付。

 、輪挝还芾碣M應嚴格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的標準和使用范圍,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jù)實列支。特殊情況確需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須事前報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抟蝽椖抗芾硇枰,需動用建設單位管理費購置固定資產的`,建設單位須事前報市財政局批準。

 、唔椖靠⒐へ攧諞Q算審查批復前,按單項工程合同價款的15%預留尾款。財政局對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查批復后,可按程序辦理尾款結報。

 、噘|量保證金按招標采購合同約定預留。質量保證期限到期后,建設單位可按規(guī)定辦理結報。

 、犴椖恐С鲞^程符合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項目的發(fā)票管理制度。

  5.4、項目支出預算的調整

 、夙椖恳虺醪皆O計調整、工程量清單變更、施工圖預算調整、料工費漲價等原因造成項目支出增加,需要調整支出預算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a、凡項目總支出未超預算,單項工程支出超過預算的,專項資金在單項工程之間調劑。其中,單項工程支出超過預算10萬元以下的,經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調整,代建項目須由項目單位審核后調整;單項工程支出超過預算10萬元以上的,須報市財政局評審確認后調整。

  b、凡項目總支出超出預算50萬元以下的,由建設單位寫出超支原因分析報告,報市財政局評審后,經市財政局會同市發(fā)改委共同研究,由市財力計劃安排的結算預備費解決;超出預算50萬元以上的,經市財政局評審后,由建設單位寫出超支原因分析報告,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追加預算。

 、陧椖恐С鲱A算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項目隸屬關系變更、終止引起支出預算級次或財務結算關系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自變更批準之日起30日內,辦理財務關系劃轉、移交手續(xù),市財政局相應辦理項目支出預算調整手續(xù)。

 、郾仨毎凑张鷾实膶m椯Y金來源執(zhí)行項目支出預算。對不同資金來源之間調整的,須報市財政局批準。

  5.5、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賾陧椖靠⒐を炇蘸3個月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市財政局審批?⒐へ攧諞Q算未批復前,原項目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

 、谑胸斦指鶕(jù)市審計局審計報告或中介機構出具的決算審查報告,批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意見作為建設單位辦理項目尾款清算的依據(jù)。建設單位依據(jù)市財政局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資產移交、產權登記等手續(xù)。 ③項目決算后如有結余,結余資金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處理。

  5.6 項目績效評價

 、賹m椯Y金管理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專戶開立、專款專用、事前預算等方面。 ②項目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功能、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資金管理效率、項目效益等方面。

 、垌椖靠冃гu價實行自評與考評相結合的辦法。

  集團項目部按照市財政局的統(tǒng)一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一并報市財政局審查。

 、芙㈩A算分配與績效評價相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完成預定績效目標、績效考評結果良好的部門,提出表彰,計入部門考核;對未完成績效目標、考評結果不合格的部門,提出通報批評,計入部門考核。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本內控規(guī)范的升級和解釋權歸集團財務部。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guī)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tǒng)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jié)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

  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經辦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xù)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的項目須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ǘ┯嘘P業(yè)務部門審核。經辦人審查無誤后,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

 。ㄈ﹩挝活I導核準簽字。

  第四條

  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

 。ㄒ唬┻`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的;

 。ǘ┎环吓鷾实慕ㄔO內容的.;

 。ㄈ┎环虾贤瑮l款規(guī)定的;

  (四)結算手續(xù)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guī)范的;

 。ㄎ澹┎缓侠淼呢摀蛿偱。

  第五條

  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fā)現(xiàn)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5

  一、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提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提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進貧困地區(qū)和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根據(jù)中央、省、市扶貧資金管理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是指國家和省級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所支持的項目,主要包括發(fā)展資金項目、以工代賑資金項目、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項目、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項目、扶貧貸款貼息資金以及其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等。

  (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主要用于產業(yè)扶貧、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扶貧對象和扶貧干部培訓、扶貧貸款貼息及其它方面?梢杂糜谛☆~扶貧貸款風險補償、扶貧產業(yè)政策性保險補助、扶貧對象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養(yǎng)老保險等個人繳費部分補助。

  (四)按照目標、任務、資金和權責“四到縣”的原則,項目審批權原則上下放到縣,實行縣級審批、省市級備案、鄉(xiāng)鎮(zhèn)實施和初檢、縣級驗收,實行鄉(xiāng)級報賬制度?h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轄區(qū)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其主要負責人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五)項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縣負總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抓落實、工作到村、扶持到戶; 2.政府推動、市場導向、社會參與、農戶自愿、分工協(xié)作;

  3.規(guī)劃引領、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戶施策、獎優(yōu)罰劣。

  (七)縣級人民政府根據(jù)本級區(qū)域發(fā)展與脫貧攻堅實施規(guī)劃,結合本地資源稟賦、扶貧對象需求和貧困村整村推進目標、重點扶貧產業(yè)等建立完善項目庫,并逐級報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八)堅持開發(fā)式扶貧方針,切實做到結對幫扶、精準脫貧“五個一批”。完善扶貧開發(fā)長效機制,不斷增強內生動力,確保到20xx年穩(wěn)定實現(xiàn)扶貧對象“兩不愁、三保障”的扶貧開發(fā)工作目標。

  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

  (一)項目申報?h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根據(jù)省下達的年度資金計劃和工作重點,編制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并在本級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發(fā)布。項目申報單位根據(jù)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結合扶貧對象需求,從本級項目庫中選擇項目并向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申請,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專家和業(yè)務人員對項目進行論證或者實地勘察,并出具立項評估意見。

  除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的項目外,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為有扶貧開發(fā)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申報單位申報項目時應當填報省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統(tǒng)一編制的《貴州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申報建議書》。

  (二)項目審批和立項。堅持扶貧項目審批、管理“七流程、十步驟”(七流程即:省下達資金計劃→縣制定項目申報指南→鄉(xiāng)鎮(zhèn)申報項目→縣級扶貧部門初選項目→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項目立項→項目申報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縣批復項目實施方案后下達項目資金;十步驟即:建立項目庫→編制項目申報指南→競爭立項并立項批復→項目實施單位編制實施方案→審批實施方案(縣鄉(xiāng)錄入電子平臺)、下達項目資金計劃→項目及時報備→分級分類公告公示→請款、項目實施及報賬→項目驗收和評價→報送年度工作總結),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按照輕重緩急和效益優(yōu)先的要求,主要采取公開競爭或因素法分配方式,擇優(yōu)確定符合要求的項目,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h級人民政府在省下達資金計劃后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下達項目立項批復。

  (三)項目實施方案批復。項目立項后,項目申報單位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報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實施方案的審查和批復,同時會同本級財政部門下達項目資金。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補助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評審,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縣扶貧辦審核后批復。

  (四)項目備案。實施方案批復文件下達后20個工作日內,各項目實施單位通過“貴州扶貧云項目信息平臺”將批復的項目相關信息逐級報省、市(州)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按要求將有關信息錄入“貴州省涉農資金監(jiān)管系統(tǒng)”。

  (五)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能立項。

  (六)項目到村后,除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外,由貧困農戶提出申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結合貧困農戶幫扶規(guī)劃安排,確保項目到村到戶。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偽造、拆分項目;不得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于與扶貧對象脫貧致富無關的項目;除續(xù)建項目外,已得到批復的項目不得以相同建設內容向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或者其它部門重復申報。如有以上行為的,扶貧項目主管部門不得受理當年和下一年度項目申請,同時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項目實施和管理制度

  (一)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質量和安全保證制、公示公告制、檢查驗收和績效評估制,并按要求進行項目竣(完)工決算審計。

  (二)項目實施單位原則上為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承擔扶貧責任,建立貧困農戶利益聯(lián)結機制,確保扶貧對象受益。在征得受益農戶同意后,項目可由項目實施單位協(xié)議委托扶貧龍頭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或者專業(yè)大戶組織實施。

  (三)項目實施方案批復后,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明確的進度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必須按照原程序報批和備案。需要調整項目的調整和備案,應當在項目資金下達后3個月內完成。需調整而逾期未調整,或者不按照項目實施方案進度推進,或者項目實施效果不好的,縣級扶貧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整改,同時通知財政部門停止撥款、報賬,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同級財政總預算收回后交同級扶貧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另行安排。

  項目實施方案批復文件下達后未及時啟動項目或未按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完成實際工作量的,由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視情況另行調整安排。情節(jié)嚴重的,除進行全縣通報和調整項目外,視具體情況扣減該單位下一年度因素法分配資金。受政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不能按期實施的項目,不屬于以上調整范圍。

  (四)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五)項目實行分級分類公告公示制度。

  項目立項后,項目審批單位應當會同財政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項目相關信息,主要包括資金規(guī)模、資金來源、資金用途、使用單位、分配原則、分配結果等,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受理并反饋社會各界反映的意見和問題。

  項目啟動后,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在項目區(qū)通過公開欄(墻)、項目標志牌等公開相關信息,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實施期限、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資金來源、資金構成及規(guī)模、政府采購及招投標情況、預期目標、受益農戶、主管部門監(jiān)督投訴方式等。

  (六)項目實施和管理過程中有關事項屬于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范圍的,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達到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標準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要求實行陽光操作。

  (七)產業(yè)扶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項目質量保證金制度。受協(xié)議委托的項目承建單位或者物資供應單位應當按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補助金額的5%-10%向項目實施單位交納項目質量保證金,項目完工并通過驗收后,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退還質量保證金或轉入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交納比例、退還時限、違約責任、賠償事宜等由各項目實施單位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通過協(xié)議明確。

  (八)各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啟動后,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在每次撥款或報賬后1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所在地、實施進度、資金使用情況、農戶受益情況等相關信息錄入“貴州扶貧云項目信息平臺”,并由扶貧項目主管部門逐級向上一級報送。受協(xié)議委托的項目承建單位必須定期向項目實施單位報送項目進度等情況。

  未按要求報送信息或者未按實施方案完成項目進度的,縣級扶貧主管部門將通知財政部門及時停止項目撥款、報賬,同時要求項目實施單位進行整改。

  (九)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及時將扶貧對象受扶持情況錄入“貴州扶貧云項目信息平臺”,并報縣扶貧項目主管部門。

  (十)項目全面完工后,項目實施單位進行初級驗收,并申請縣級驗收,經縣級驗收合格,由項目實施單位將項目移交給項目經營主體或所在的村委會進行后續(xù)管理,并建立后續(xù)管理制度。

  四、項目驗收和評估制度

  (一)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項目竣工后組織初檢,并于20個工作日內向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或者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報告。項目通過驗收后,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在“貴州扶貧云項目信息平臺”和“貴州省涉農資金監(jiān)管系統(tǒng)”中錄入項目相關信息,并逐級上報省、市(州)相關主管部門。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須要求項目實施單位限時整改直至通過驗收。

  (二)項目驗收的主要依據(jù)有:立項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文件和項目實施方案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補助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須有項目竣(完)工審計意見。

  項目驗收主要內容有:計劃任務完成情況、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項目綜合效益、項目和財務檔案資料情況、公示和標牌情況、管護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等。

  項目驗收評定結果原則上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三)到戶項目形成的資產為項目受益農戶所有。非到戶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為項目受益村民集體所有。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將通過驗收的項目正式交付項目受益對象,并指導其建立項目管護制度,明確管護責任和相關權利義務。

  (四)實行項目績效評估制度。由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或者委托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項目進行績效評估和后續(xù)跟蹤,并根據(jù)項目績效評估結果給予通報。

  五、項目監(jiān)督管理制度

  (一)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應當在下達資金文件后1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資金文件送同級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備案。

  (二)財政部門應當加大對項目資金的撥付、使用、報賬和管理,實行全程監(jiān)控。審計部門應當堅持依法審計,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加大審計監(jiān)督。

  (三)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的審計,適時對縣級項目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四)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根據(jù)職責分工做好監(jiān)督檢查和協(xié)調指導等工作,項目實施單位應當自覺接受、主動配合各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檢查監(jiān)督。對項目監(jiān)督管理不力導致項目實施效果不好的,縣級扶貧項目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進行整改,并由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國家和省、市、縣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充分發(fā)揮紀檢監(jiān)察“民生特派組”的監(jiān)督作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或者因工作造成嚴重損失浪費,以及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司法部門要依紀依法查處。

  (六)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主動接受人大和政協(xié)的監(jiān)督,建立常態(tài)化的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監(jiān)督制度,組織駐村幫扶干部、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官、扶貧志愿者、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力量參與項目監(jiān)管,引導扶貧對象主動參與項目管理,建立投訴機制和義務監(jiān)督員制度,全面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一)完善財政扶貧項目資金專戶管理。項目實施單位必須設立財政扶貧資金核算專戶(專帳),并嚴格按照項目實行專賬核算、封閉運行。

  (二)全面推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鄉(xiāng)級報賬制。嚴格按照《貴州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黔財農〔20xx〕85號)規(guī)定執(zhí)行。在資金分配方面,原則上按照“33112”投向比例進行分配,項目資金撥付可采取先建后補或按“532”的比例進行,即:項目實施單位首次申請撥款付財政補助資金的50%作為啟動資金,完成工程總量的80%以上時,可提出報賬及第二次撥款申請,第二次申請撥付資金為財政補助資金的30%;完成工程總量的100%時,可以提出余下20%資金的報賬申請(扣除預留質量保證金)。報賬必須在項目竣工驗收后30天內完成。

  (三)報賬票據(jù)必須與項目實施方案中資金概算的內容相吻合。除直接補助到戶項目、培訓項目的務工補助和工程類項目的技工補助費用按名冊報賬外,其余支出一律使用稅務發(fā)票,并附相關附件。

  七、利益聯(lián)結機制

  (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

  社員中貧困戶必須占50%以上。

  (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為可持續(xù)增收項目,確保村集體經濟年增加純收入5萬元以上,年純收入資金的60%用于扶持貧困戶或支持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

  (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扶貧龍頭企業(yè)必須具備企業(yè)運轉正常、帶動貧困戶效果好、覆蓋貧困戶面廣、積極參與“三變”改革、有社會扶貧責任。

  (四)對扶貧資金支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村集體經濟、扶貧企業(yè)達不到上述準入條件的不予支持,若違反該規(guī)定,將追究相關審批人的責任。

  (五)保底分紅。貧困戶年保底分紅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入股扶貧資金的5%并逐年遞增,具體比例視產業(yè)效益高低商定,原則上不低于5%。

  (六)股份分紅。貧困戶入股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或扶貧企業(yè)產生收益后,貧困戶享受收益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貧資金收益的60%。也可以采取其他分紅方式,無論采取哪種方式,都要確保貧困戶利益,分紅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貧資金的5%。

  (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村集體經濟項目,年純收入資金的60%用于扶持貧困戶或支持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

  (八)探索推廣“三變改革”模式。對扶貧資金支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或扶貧企業(yè)作為經營主體的,采取利益聯(lián)結機制,確保貧困戶利益分成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貧資金收益的60%。

  八、績效考評制度

  (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是指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綜合性考核與評價。

  (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的目標是突出成效,強化監(jiān)督,保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通過開展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充分調動項目單位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爭先創(chuàng)優(yōu)的積極性,提高資金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使用效果,全面提升我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水平。

  (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的對象是使用管理中央、省、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項目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

  縣人民政府對項目單位的考評工作由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四)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的依據(jù):

  1、中央和省級財政、扶貧等部門共同制定或財政部門制定的財政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管理的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

  2、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財政部門反映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有關數(shù)據(jù),扶貧項目主管部門統(tǒng)計的項目資金數(shù)據(jù)。

  3、經本級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審定同意上報的各項目單位上年度扶貧開發(fā)計劃執(zhí)行情況總結。

  4、資金撥付文件及相關資料。

  5、審計部門出具的有關扶貧資金審計報告,各級財政部門監(jiān)督檢查門出具的有關扶貧資金檢查報告。

  6、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兩辦督查室對項目的督促檢查資料。

  (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扶貧開發(fā)成果、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項目實施情況。

  (六)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核指標依據(jù)考評內容設定,主要包括扶貧資金使用情況、扶貧資金監(jiān)督管理情況和調整指標等4個部分、12個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投資項目的執(zhí)行,有效監(jiān)督投資項目執(zhí)行人員的行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對外投資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管理。

  第三條各部門及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投資項目組執(zhí)行人員負責按照項目執(zhí)行計劃書的規(guī)范開展投資項目。

 。ǘ⿲ν馔顿Y項目實施后,公司投資部門負責對投資項目進行全程跟蹤,并對投資效果進行評價。

 。ㄈ┕颈O(jiān)事會、審計部行使對外投資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權。

  第二章投資項目跟蹤管理

  第四條跟蹤管理的事項

  公司投資部對項目的建設進度、資金投入、使用效果、運作情況、收益情況等進行全面的'跟蹤管理,并定期向總經理和董事會提交書面報告,具體需跟蹤管理的事項如下。

 。ㄒ唬┩顿Y業(yè)務相關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由一人同時擔任兩項以上不相容職務的現(xiàn)象。

 。ǘ┩顿Y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對外投資業(yè)務的授權批準手續(xù),越權審批行為

 。ㄈ┩顿Y計劃的合法性。重點檢查非法對外投資的現(xiàn)象。

 。ㄋ模┩顿Y活動的批準文件,合同、協(xié)議等相關法律文件的保管情況。

 。ㄎ澹┩顿Y項目核算情況。重點檢查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會計科目與會計棋牌

  (六)投資資金使用情況。重點檢查使用資金的用途和預算,使用過程中的現(xiàn)象。

 。ㄆ撸┩顿Y資產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賬實不符的現(xiàn)象。

  (八)投資處置情況。重點檢查投資處置的批準程序、過程。

  第五條投資前的跟蹤

  對股票、基金、債券及期貨投資,取得投資業(yè)務審批權限及審批程序批準后實施,投資部門及其他部門應定期將投資的環(huán)境狀況、風險和收益狀況,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公司財務部門,隨時掌握資金的保值增值情況,股票、基金、債券及期貨投資的財務管理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投資過程中的跟蹤

 。ㄒ唬┕緦徲嫛⒇攧詹块T按工作規(guī)定進行核查審計,可聘請社會審計機構查閱財務決算資料。

  (二)如果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新情況,公司投資部應在此情況出現(xiàn)后五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經理應立即會同有關專業(yè)人員和職能部門對此情況進行討論和分析,并報董事會審批。

  (三)投資項目的變更,應由投資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審定。

  (四)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如發(fā)生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條投資中止或結束時的跟蹤

  (一)投資項目的終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提交公司投資部門匯總整理,經公司統(tǒng)-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

  (二)投資項目終止或結束后,公司投資部對投資項目參與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jù)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ㄈ┩顿Y項目中止或結束后,投資部將有關投資項目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則

  第八條本規(guī)定由戰(zhàn)略企劃部(投融資部)負責制定、解釋、修改。

  第九條本規(guī)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批準后生效,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7

  一、資金風險防范

  1、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執(zhí)行請、撥款制度,實行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制度。

  2、建立項目資金管理領導責任制和會計核算制,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和上級財務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強化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擅自變更項目預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項目資金的,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嚴肅查處。

  3、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事前審核、事中監(jiān)控、事后檢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項目資金跟蹤檢查制度和重大問題上的上報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項目資金專項檢查,全程跟蹤檢查各項項目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資金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二、資金管理機構

  資金管理組參與項目工程資金階段審計和年終審計,對項目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審核,全程進行監(jiān)督,保證資金正常運行。

  三、資金管理方式

  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資金管理組分別填制項目請款書和季度項目分月用款計劃表、季度項目申請書,逐級上報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請年度和季度項目資金。

  四、資金撥付方式

  工程施工費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撥付。即工程開工前預付款 %;工程施工中,根據(jù)工程進度和質量,撥付 %;工程竣工后,根據(jù)驗收結果和工程竣工決算,撥付 %。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fā)揮財政資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yè)的發(fā)展,促進自主創(chuàng)新和產業(yè)結構調整,加快“數(shù)字浙江”建設,根據(jù)國家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浙江省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以補助或獎勵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

  1.軟件及信息服務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建設項目。重點扶持企業(yè)高新技術研發(fā)與關鍵技術手段的配備、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的技術攻關及對外技術合作等項目。

  2.具有高技術優(yōu)勢的軟件開發(fā)與產業(yè)化項目。重點扶持具有或爭創(chuàng)自主知識產權的共性基礎軟件、軟件出口與外包,以及為工業(yè)企業(yè)技術改造、提升工藝和產品技術水平或替代進口設備、材料研發(fā)與生產相配套的嵌入式軟件、重點行業(yè)應用軟件等項目。

  3.數(shù)字內容產品開發(fā)與服務項目。重點扶持為公共管理和服務提供的重大數(shù)據(jù)庫開發(fā)、網(wǎng)絡增值服務等的項目。

  4.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重點扶持信息服務公共技術支撐平臺、第三方電子商務與現(xiàn)代物流服務平臺、面向區(qū)域或行業(yè)的信息技術服務平臺的開發(fā)、建設等項目。

  5.信息技術推廣應用試點、示范項目。

  第三條 專項資金安排的原則:

  1.鼓勵創(chuàng)新。通過專項資金的支持,提高軟件和信息服務業(yè)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解決產品生產和產業(yè)鏈中關鍵技術“瓶頸”問題,推動科技成果產業(yè)化,促進產業(yè)優(yōu)化升級,提高競爭力。

  2. 扶優(yōu)扶強。重點扶持骨干、優(yōu)勢企業(yè)的發(fā)展,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知名品牌的企業(yè)和產品,形成良好的產業(yè)生態(tài)鏈。

  3.政府引導。充分發(fā)揮政府資金的導向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軟件和信息服務業(yè),形成有利于軟件和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壯大的環(huán)境;

  4.公平競爭。規(guī)范項目申報、評審和項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條件下?lián)駜?yōu)選擇,提高項目資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條 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浙江省行政轄區(qū)內(寧波地區(qū)除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軟件和信息服務的企事業(yè)單位。

  2.具有從事軟件開發(fā)、信息服務等業(yè)務所必需的技術裝備、專業(yè)技術人員、質量保證手段和專門場所;

  3.產權明晰,管理規(guī)范,遵紀守法,有嚴格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良好的業(yè)績和社會信用。

  4.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導向;

  2.符合第二條規(guī)定的重大技術方向,項目技術含量較高,創(chuàng)新性較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方案切實可行,具備較好的實施基礎;

  3.項目資金來源可靠,自籌資金落實;

  4.市場前景廣闊,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六條 符合申請專項資金條件的項目,按以下程序申報:

  1.省級以下的項目實施單位,向當?shù)刎斦、信息產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當?shù)刎斦、信息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聯(lián)合行文上報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

  2.省級單位經可向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上報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

  申請報告須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紙張尺寸制作,裝訂成冊):

  (1)浙江省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

  (2)浙江省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格式見附件2);

  (3)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地稅、國稅登記證復印件;

  (4)有銀行貸款的項目,需提供相關銀行貸款合同和貸款承諾書等憑證;

  (5)省級以上部門(含省級)頒發(fā)的相關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條 當年已列入國家或省有關財政資金扶持計劃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省信息服務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同年度,一個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已得到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在該項目尚未完成前,不得申報新的專項資金項目補助。

  第八條 專項資金的審定與下達

  1.省信息產業(yè)廳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初選,并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在此基礎上,按照專項資金安排的原則,由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共同審定補助項目和補助(或獎勵)的具體資金數(shù)額,并聯(lián)合行文將預算指標下達給各有關市、縣(市)財政部門和省級有關主管部門。

  2.市、縣(市)財政部門和省級有關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和項目進度將專項資金及時撥付給項目單位。

  第九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1.各級財政、信息產業(yè)主管部門應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專項資金,充分發(fā)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截留、挪用或轉作他用。

  2.項目單位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實行?顚S茫刂崎_支范圍,努力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3.專項資金的使用,應接受財政、信息產業(yè)、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4.使用專項資金的項目完工后,項目單位應及時將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實施效果、項目工程決算等材料(編寫題綱見附件3)報送同級財政和信息產業(yè)主管部門。各市、縣(市)財政部門和信-息-產-業(yè)-部門對完工項目材料審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將有關情況匯總上報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

  5.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將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實施跟蹤問效。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使用專項專項資金的,將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或違規(guī)使用專項資金情節(jié)嚴重的,省財政廳將責令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追回補助資金,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省財政廳、省信息產業(yè)廳20xx年印發(fā)的《浙江省軟件產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浙財建字[20xx]55號)和20xx年印發(fā)的《浙江省軟件產業(yè)發(fā)展計劃項目監(jiān)督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浙信信[20xx]9號)文件同時廢止。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9

  1、施工項目資金收入渠道主要有預收工程備料款、已完施工價款結算、銀行貸款、企業(yè)自有資金。'保證收入'是指項目經理部應配合公司及時向發(fā)包人收取工程預付備料款,做好分期核算,預算增減帳、竣工結算等工作。

  '節(jié)約支出'是指用資金支出過程控制方法對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臨時設施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等各項支出進行嚴格監(jiān)控、堅持節(jié)約原則,保證支出的合理性。

  '防范風險'主要是指項目經理部對項目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做出合理的預測,對各種影響因素進行正確評估,最大限度地避免資金的收入和支出風險。

  2、為了保證項目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司財務部門應設立項目專用賬號,由公司財務部門直接對外,所有資金的收支均按財會制度的要求由公司財務部門對外運作,資金進入公司財務部門后,按照公司的資金使用制度分流到項目,項目經理部作為項目資金的'直接使用者進行責任范圍內的資金管理。

  3、項目經理部應根據(jù)施工合同、承包造價、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項目成本計劃、物資供應計劃等編制項目,年,季,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報請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審核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0

  一、項目資金績效管理總體目標.

  建立以績效目標實現(xiàn)為導向、以績效評價為手段、以結果應用為保障、以優(yōu)化財政資源配置、提升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項目建設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的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評價體系。

  二、項目績效管理的基本原則。

  1、強化領導、分級負責?h政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項目資金績效管理統(tǒng)一領導工作,成立項目績效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安排、部署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資金項目績效管理工作,縣財政局負責組織項目單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縣糧食局是項目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單位,負責具體實施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2、科學規(guī)劃、公開透明。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項目制度管理體系和工作流程,按照真實、客觀、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標科學、數(shù)據(jù)準確、方法合理,并依法公開項目績效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績效掛鉤、激勵約束。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預算分配機制,對項目實施績效評價,將資金使用效果與資金分配掛鉤,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切實承擔起項目績效管理的責任。

  三、項目績效管理工作程序。

  1、編制項目績效目標。項目法人單位根據(jù)省財政廳、省糧食局下達的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和績效目標要求,將項目績效目標及完成績效目標的保障措施納入項目年度實施方案,在項目勘察、設計時,按照“績效優(yōu)先”的原則,編制項目建設具體內容,確定項目預期績效目標,加強項目論證,確?冃繕说目茖W性。

  2、縣財政局、縣糧食局建立項目績效管理評審專家?guī)欤冃гu價機構實行財政、糧食局或委托中介機構任意一方組織績效評審,對項目法人單位申報的項目標準文本及項目實施方案,組織有關專家按照績效目標清晰、量化、符合實際的要求對項目設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社會、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績效目標,進行評審并提出績效目標評審意見。

  3、項目法人單位根據(jù)績效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對項目實施方案、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和完善,報縣財政局、縣糧食局審定后,聯(lián)合上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廳。

  4、省級財政部門、糧食局部門對項目年度實施方案,標準文本評審并項目批復后,縣財政、糧食局部門按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將項目績效目標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5、項目建設單位按照項目工程“四制”管理的要求,組織項目實施,并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國庫集中支付制、

  政府采購制管理,縣財政部門對建設單位的報賬資料進行審核,項目資金支出實行績效評價管理。

  6、縣財政部門和糧食局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實行跟蹤問效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及項目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項目實施單位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資金,財政部門應停止資金撥付,并責令項目主管和項目實施單位予以整改,確保項目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

  7、項目實施完工后,項目建設單位對照項目績效目標的實行情況形成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報縣財政、糧食局部門,縣財政、糧食局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績效專家對照項目的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建設單位的自評報告進行實地查看,查閱資料,檢查工程建設是否按項目實施方案內容執(zhí)行,建設內容是否完成,績效目標是否實現(xiàn),收益對象是否滿意等方面,進行績效評審,提出績效評價審核意見,存在的問題責令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后,形成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報省財政廳和省糧食局廳。 四、項目績效的保障措施。

  1、建立項目績效管理體系?h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財政局、糧食局、鄉(xiāng)鎮(zhèn)、項目建設單位共同參與的項目績效管理體系,縣糧食局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完成績效目標?h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定

  項目績效管理的總體思路和工作方案,加強對項目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監(jiān)督。

  2、完善項目績效管理評價體系?h財政局制定項目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規(guī)范績效目標、績效監(jiān)控、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等各項管理流程,增強可操作性,確保項目績效管理與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執(zhí)行、監(jiān)督的有效銜接。

  3、實施績效審計和監(jiān)察。縣監(jiān)察、審計部門要對績效管理工作審計和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察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對不能按要求履行績效管理職責、項目支出績效達不到預定目標的部門和建設單位實行績效問責。

  4、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政府網(wǎng)絡平臺等,積極宣傳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績效管理理念,強化項目績效意識,創(chuàng)新項目管理方式,增強項目管理人員的業(yè)務素質,提高項目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1

  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是指與辦公直接聯(lián)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筆、墨、紙張及微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照相機等的.耗材。局機關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置、管理、發(fā)放。

  二、辦公用品實行按季購買制,各科(室)根據(jù)工作實際需要,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將下一季度所需要辦公用品清單送辦公室,辦公室審定并報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后,統(tǒng)一采購發(fā)放。

  三、辦公用品實行限額管理辦法。局有關科(室)每人每年限額100元,特殊情況超過限額的,須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并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四、辦公用品購買實行兩人以上共同負責制,采購大宗辦公用品,按《市政府采購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辦公用品實行專人管理。入庫時,保管人員要對其質量和數(shù)量進行核對和驗收,并進行登記(品名、數(shù)量、單價、進貨單位等),購物人和保管發(fā)放人對所購物品清點無誤,分別在清單上簽字。

  六、辦公用品驗收入庫后,經辦公室主任簽字,財務人員按清單和發(fā)票進行審核報銷。

  七、局領導所需辦公用品隨用隨送,但仍需請局領導本人簽字。 各科(室)所需的一般辦公用品,原則上按季度根據(jù)實際需要發(fā)放;打印紙、復印紙等貴重辦公用品,原則上按實際需要從嚴發(fā)放。發(fā)放辦公用品,一般情況由科(室)負責人領取,也可委托科(室)內其他同志領取,經手人要簽字。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guī)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tǒng)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jié)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經辦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xù)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的項目須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二)有關業(yè)務部門審核。經辦人審查無誤后,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

  (三)單位領導核準簽字。

  第四條、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xù)。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的;

  (二)不符合批準的建設內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

  (四)結算手續(xù)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guī)范的;

  (五)不合理的負擔和攤派。

  第五條、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fā)現(xiàn)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項目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結合電研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經費是指用于電研院科研項目實施和管理的經費,主要包括政府資助和單位自主投資經費。

  第三條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項目經費和為科研服務的其他經費,均納入財務室統(tǒng)一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單獨核算,?顚S茫瑖栏駥徟钡脑瓌t使用項目經費。

  第二章 支出范圍

  第四條 項目經費是指項目在研究與開發(fā)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xié)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知識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ㄒ唬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fā)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

 。ǘ 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

  (三)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四) 試驗外協(xié)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托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ㄎ澹 技術引進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 差旅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調研、考察、現(xiàn)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ㄆ撸 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ò耍 知識產權保護費,指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為申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所發(fā)生的費用。

 。ň牛 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xiàn)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jù)項目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核定。

 。ㄊ 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fā)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項目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項目申報部門按有關要求申報項目科研項目時,應當編制科研項目經費預算。

  第六條 項目經費預算包括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來源預算包括同一項目的不同來源渠道的經費,主要是申請的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兩部分。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各項支出。應當按照相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項目編制指南要求規(guī)定的經費開支范圍確定支出科目,根據(jù)需要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與項目研究的相關性及測算方法、測算依據(jù)等進行編制說明。

  第七條 經批準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因客觀原因需作出調整的,由項目執(zhí)行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項目管理部門和財務室審核后,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后方可調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條 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必須全部納入電研院院務部財務室統(tǒng)一管理,集中核算,專款專用。

  第九條 科研經費到院后,首先由項目管理部門(科創(chuàng)部)提出科研項目內部立項申請,經批準后,財務室會根據(jù)項目合同書和科研經費到款額設立經費本,合理使用經費。

  第五章 項目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條 科研經費的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責任制。項目組其他成員使用經費,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

  第十一條 項目經費使用需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執(zhí)行,采用實報實銷方式,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此辦法由電研院科創(chuàng)部、院務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xx〕11號)、《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xx〕64號)和國家財政財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資金,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規(guī)定,用于資助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財政部根據(jù)國家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結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金需求和國家財力可能,將項目資金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并負責宏觀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法負責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并對項目資金進行具體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依托單位是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項目資金管理體制和制度,完善內部控制和監(jiān)督約束機制,合理確定科研、財務、人事、資產、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的責任和權限,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

  依托單位應當落實項目承諾的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條件,對項目組織實施提供條件保障。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合規(guī)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

  項目負責人應當依法據(jù)實編制項目預算和決算,并按照項目批復預算、計劃書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對于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等研究目標明確,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應當按項目實際需要予以保障的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第二章 項目資金開支范圍

  第八條 項目資金支出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與研究活動相關的、由項目資金支付的各項費用支出。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九條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具體包括: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xiàn)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

  (二)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依托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fā)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yè)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fā)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了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xié)調項目研究工作等活動而發(fā)生的會議費用。

  會議費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嚴格控制會議規(guī)模、會議數(shù)量和會期。

  (七)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赴港澳臺、外國專家來華及港澳臺專家來內地工作的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外事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八)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yè)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九)勞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費用,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費用。

  勞務費應當結合當?shù)貙嶋H以及相關人員參與項目的全時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

  (十)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其他支出: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直接費用應當納入依托單位財務統(tǒng)一管理,單獨核算,?顚S。

  第十條 間接費用是指依托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fā)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于補償依托單位為了項目研究提供的現(xiàn)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冃еС鍪侵敢劳袉挝粸榱颂岣呖蒲泄ぷ鞯目冃О才诺南嚓P支出。

  第十一條 結合不同學科特點,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比例如下:

  (一)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

  (二)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三)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0%。

  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5%。

  間接費用核定應當與依托單位信用等級掛鉤,具體管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間接費用由依托單位統(tǒng)一管理使用。依托單位應當制定間接費用

  的管理辦法,合規(guī)合理使用間接費用, 結合一線科研人員的實績,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體現(xiàn)科研人員價值,充分發(fā)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依托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資金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第三章 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應當根據(jù)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編制項目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應當按照從各種不同渠道獲得的資金總額填列。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資金以及從依托單位和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jù)項目需求,按照資金開支范圍編列,并對直接費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作出說明。對儀器設備鼓勵共享、試制、租賃以及對現(xiàn)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原則上不得購置,確有必要購置的,應當對擬購置設備的必要性、現(xiàn)有同樣設備的利用情況以及購置設備的開放共享方案等進行單獨說明。合作研究經費應當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擬外撥資金進行重點說明。

  第十四條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和財務管理部門對項目預算進行審核。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參與者應當根據(jù)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報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匯總編制。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八、九、十、十一條的規(guī)定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依托單位審核后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 對于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和資金預算進行評審,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并參考同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確定項目資助額度。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yōu)遴選第三方對項目資金預算進行專項評審,根據(jù)項目實際需求確定預算。

  第十七條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項目負責人根據(jù)批準的項目資助額度,按規(guī)定調整項目預算,并在收到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核準。

  第四章 預算執(zhí)行與決算

  第十八條 項目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guī)定支付給依托單位。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按預算和合同轉撥合作研究單位資金,并加強對轉撥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九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執(zhí)行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的項目預算。項目預算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報批。

  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中予以說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項目預算有以下情況確需調整的,應當經依托單位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

  (一)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做出重大調整等原因需要對預算總額進行調整的;

  (二)同一項目課題之間資金需要調整的。

  第二十一條 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確需調整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調整:

  (一)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根據(jù)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

  (二)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

  (三)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后,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項目間接費用預算不得調整。

  第二十二條 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科研資金支出管理制度。會議

  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應當按規(guī)定實行“公務卡”結算。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嚴格按照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jù)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guī)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嚴禁使用項目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

  第二十四條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項目中期評估時,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財務檢查或評估。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的依據(jù)。

  第二十五條 項目研究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當會同科研、財務、資產等管理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項目資金決算,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報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其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項目資金決算,并簽署意見后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六條 對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在委托第三方對項目資金決算進行審計認證后,提出財務驗收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財務驗收。

  第二十七條 依托單位應當按年度編制本單位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全面反映項目資金年度收支情況、資金管理情況及取得的績效等。年度收支報告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八條 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并且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tǒng)籌安排,專門用于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未通過結題驗收和整改后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或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余資金應當在驗收結論下達后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驗收后如需繼續(xù)使用結余資金,可以向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第二十九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故終止執(zhí)行的項目,其結余資金應當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銷的項目,已撥付的資金應當全部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因特殊情況退回資金確有困難的,應當由依托單位提出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核準。

  第三十條 依托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府采購、招投標、資產管理等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一般由依托單位進行使用和管理,國家有權進行調配。企業(yè)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照《企業(yè)財務通則》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項目資金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依托單位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應當接受國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jiān)督。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報告。

  第三十二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托單位應當建立項目資金的績效管理制度,結合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效益進行績效評價。

  第三十三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承諾機制。依托單位應當承諾依法履行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責。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提供真實的項目信息,并認真遵守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對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作為對依托單位信用評級、績效考評和對項目負責人績效考評以及連續(xù)資助的依據(jù)。

  第三十五條 項目資金管理建立信息公開機制。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及時公開非涉密項目預算安排情況,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依托單位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資金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項目組人員構成、設備購置、外撥資金、勞務費發(fā)放以及結余資金和間接費用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項目資金在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有權檢舉或者控告。

  第三十七條 對于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不按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不按時報送年度收支報告、不按時編報項目決算、不按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項目資金的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按照《預算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20xx年6月頒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65號)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64號)同時廢止。

【項目資金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yè)項目資金管理制度09-06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6篇)11-19

醫(yī)院項目資金管理制度(通用11篇)08-20

扶貧資金項目報告07-17

項目資金實施方案09-01

項目資金管理方案范文10-29

項目資金申請書08-12

優(yōu)化園區(qū)項目資金管理04-30

項目資金管理辦法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