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3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jié)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yè)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的從業(yè)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從業(yè)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yǎng)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guī)定數(shù)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yǎng)人員,經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tǒng)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yè)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tǒng)一管理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guī)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yǎng)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guī)程,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適時維修保養(yǎng),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yǎng)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yǎng)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tài)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tài)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xiàn)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guī)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guī)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jiān)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用戶,按照規(guī)定協(xié)議向城市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tài)、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jù)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guī)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qū)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機械防排煙系統(tǒng)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yǎng)企業(yè),與之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對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wèi)處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wèi)處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wèi)處根據(jù)有關消防規(guī)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shù)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qū)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wèi)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jù)情況對聯(lián)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wèi)處,補充滅火器材。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為保障安全生產,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規(guī)可依,確保急時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監(jiān)督。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器材的檢查和使用性能維護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負責檢查結果的報告及處理跟進。
4.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4.1消防設施設備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電工組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電工組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lián)合進行一次檢查。
4.5備用發(fā)電機,由工程部根據(jù)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4.6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監(jiān)督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4.7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5.1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5.3標識名稱及作用
5.3.1公共設施的標識
5.3.1.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5.3.1.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5.3.1.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3.1.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5.3.2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5.3.2.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5.4消防機房的標識
5.4.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5.4.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5.4.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5.4.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5.5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5.5.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5.5.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5.5.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5.5.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5.5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5.6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6.2行政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6.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6.4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tǒng)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負責本廠消防器材的規(guī)劃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消防技術的相關規(guī)定,配置要適量、適用、合理。
7.2登記入庫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隊協(xié)助進行檢驗,檢查包括: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圍等,確認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規(guī)定,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更換。
7.2.2經檢驗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辦理入庫手續(xù)
7.3使用與維護
7.3.1滅火器的使用: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他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滅火災。
7.3.1.1滅火器配置在各樓層的消防箱內,消防箱應設于顯眼、通風、干燥、清潔的指定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
7.3.1.2滅火器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7.3.1.3滅火器的存放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7.3.1.4滅火器只允許在火警發(fā)生時和訓練需要時使用,平時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訓練用滅火器材由保安隊長負責領出。訓練完畢統(tǒng)一送還,如已使用,應更換或及時充裝滅火噴劑后,物歸原處。
7.3.1.6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的滅火器材經公司安全負責人同意,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7.3.2滅火器的維護
7.3.2.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7.3.2.2每月定期進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檢查。
7.3.2.3滅火器檢查項目包括以下項目:
(1)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域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2)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3)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式滅火器的行車是否靈活。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4.3.3.1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7.3.2.4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維修:
(1)滅火器的橡膠有變形、老化或斷裂的。
(2)壓力表外表面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不正;蚰:磺。
(3)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頂針有肉眼可見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墊等發(fā)現(xiàn)有老化泄露現(xiàn)象。
(6)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
7.3.2.5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7.3.2.6經過維修后的滅火器,必須貼上維修標識銘牌:
(1)維修標識銘牌應有如下內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的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年月。
(2)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3)儲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儲氣瓶的充裝系數(shù)、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7.3.2.7滅火器外表清潔時嚴禁使用有機溶液劑洗條
7.3.3滅火器的報廢
7.3.3.1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2)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shù)摹?/p>
(3)筒體嚴重變形的。
(4)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瓶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
(5)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6)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qū))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8)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8年
e手提式儲式干粉滅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g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年
h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i推車式儲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j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7.3.3.2報廢的滅火器或儲氣瓶,必須在筒身上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并報維修單位處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消火栓是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設于樓梯間、走廊和室內的墻壁上。箱內有水帶、水槍并與消火栓出口連接,消火栓則與消防給水管線連接。發(fā)生火災時,按開啟方向轉動手輪,水槍即噴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過后,要把水帶洗凈晾干,按盤卷或折疊方式放入箱內,再把水槍卡在槍卡內,關好箱門。
74.3.4.2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7.3.4.3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7.3.4.4平時訓練領用的水帶(水槍),收卷后要輕放,嚴禁將水帶的接口,水槍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損。
7.3.5消火栓的維護
7.3.5.1每月一次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
7..3.5.2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卷盤、水槍、水帶是否損壞,閥門、卷盤轉動是否靈活,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7.3.5.3每月一次進行消火栓放水檢查,以確;馂陌l(fā)生時能及時打開放水。
7.3.5.4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損。
7.3.6水帶的報廢
7.3.6.1水帶破損、爛洞(不能修補,影響水壓)、硬化必須報廢。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建立臺帳,設專人監(jiān)管。
7.4.2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的管理原則。
7.4.3保安隊長每月定期組織和安排保安員對各個區(qū)域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保安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將發(fā)現(xiàn)有問題的消防器材登記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區(qū)域,由保安隊長審查后匯總報告相關的各區(qū)域消防安全責任人,并負責維修結果的跟進、記錄。
7.4.4行政部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存放的滅火器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7.5違反處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掛有檢查標識牌,標識牌上清晰注明檢查日期、檢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存放區(qū)域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嚴肅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只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或故意損壞等,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追究當事人責任,將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shù)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tǒng)、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lián)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qū)域進行全聯(lián)動測試,觀察消防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lián)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shù)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shù)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xiàn)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xiàn)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校園內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證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據(jù)有關法律、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一、消防設施(消防栓、水龍帶、水槍、消防卷簾門、防火報警及滅火裝置、煙感探頭、應急燈、消防安全標志等)、消防器材(各種滅火器具和消防專用裝備等)是消防和撲救火災的專用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
二、學校在各樓館宿配備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學生宿舍、體育館、藝術樓、科技樓、食堂等公共場所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以上負責管理的人員名單報總務處備案。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負責人應了解設施、設備的性能、特點及維護使用方法。物業(yè)要按要求定期組織進行保養(yǎng)、檢修、補充、更換;要建立、健全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有效期及配備、使用、更換、檢查、檢修等情況。
四、滅火器應放置通風、陰涼、干燥、顯著,便于取用和撲救人員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除、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壓,圈占消防栓。
六、對損壞或擅自移動、拆除、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責任人以相應的教育批評和處分,對因上述行為影響滅火而造成災害的,要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對故意破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七、總務部門負責對學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fā)現(xiàn)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非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9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時發(fā)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yè)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條例規(guī)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lián)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yǎng)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fā)現(xiàn)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廠區(qū)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保養(yǎng),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2.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廠區(qū)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qū)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fā)現(xiàn)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shù)叵啦块T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0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龍帶、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滅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為及時撲救可能發(fā)生的火災,必須嚴格管理制度。
1.各部門應將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管理保養(yǎng),統(tǒng)一換裝。
2.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車工作無關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負責安全的部門統(tǒng)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干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4.滅火器如使用后,應及時換新,不得空置。
5.各部門在安全部門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應及時執(zhí)行。
義務消防隊組織和職責
1.義務消防隊組織
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生產部負責人擔任;
義務消防隊副隊長由各生產車間負責人擔任;
組成人員由各車間、部室按實際情況,領導批準確定。
附: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員是開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職責如下:
(1)在公司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加強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guī)定,落實'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督促和協(xié)助車間制訂防火安全制度;經常宣傳和監(jiān)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
(3)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隱患。
(4)檢查、監(jiān)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維護、管理不準亂拉,以備急用。
(5)組織隊員進行防火知識的學習,學習火災預防和撲救技術,不斷提高業(yè)務知識和技術水平。
(6)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應立即采取措施,投入滅火,使火災消滅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決的應盡快與消防部門聯(lián)系并匯領導
防火責任區(qū)的劃分
1.倉儲部、綜合部、設備部負責公司的場地、道路為第一防火區(qū)。
2.生產車間、倉儲部負責公司車間,冷庫為第二防火區(qū)。
3.各部門負責所在辦公樓層為第三防火區(qū)。
4.倉庫所屬地區(qū)的建筑、道路為第四防火區(qū)。
5.食堂、辦公區(qū)、宿舍區(qū)全部地區(qū)的建筑、道路為第五防火區(qū)。
以上防火區(qū)由各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的人員,負責和監(jiān)督該地區(qū)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證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職責和權限
2.1.各項目為日常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為消防器材的直接責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為消防器材歸口管理部門。
3.管理規(guī)定
3.1器材、設施管理
(1)申領、變更消防器材需經各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報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審核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購置。
(3)各項目負責人領取消防器材,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并填寫《消防器材領用登記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門須建立消防器材臺帳。
(2)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3)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guī)定的水量。
(4)凡維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小區(qū)業(yè)主,做好應急措施。
(5)對室外消防栓每年檢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為半年一次,對室內消防栓兩年一次油漆維修。每月對全站各部位滅火器材及室內消防柜進行兩次集中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6)每年涼曬消防水帶一次,防止水帶霉爛,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壓消防設施,挪動消防標志。
(8)消防器材、設施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檢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上報工程部與公司行政部。并填寫《消防器材、設施維修記錄》報工程部進行維修。
(10)使用部門負責人因工作變動應到公司行政部,做變更手續(xù)。
(11)使用部門對消防設施每月檢查2次,并做好詳細記錄。
(12)滅火器原則上每年重裝一次,但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到維修期壓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裝。
4.損壞、丟失、報廢處理
4.1損壞
(1)使用部門、崗位因違反正常使用規(guī)定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設施損壞的,發(fā)生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2)修理費用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反饋財務部和當事人,由財務部從工資中扣除。
4.2.丟失
(1)消防器材、設施丟失,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刻報本項目負責人,由本項目負責人報公司行政部處理。
(2)公司行政部核實界定責任,按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賠償并對直接負責人作出相應的建議處罰。
(3)需要申領的`應重新按照申領程序進行領取。
4.3報廢
(1)報廢年限:手提式干粉式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2)需報廢的由公司行政部統(tǒng)一匯總,依據(jù)《公司實物資產管理制度》規(guī)定填寫《低值資產報損單》報批。
(3)公司行政部在檔案中填寫報廢情況記錄。并將報廢申請報財務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guī)定有關內容部門、責任人,視情節(jié)給予扣分、經濟處罰、通報批評。
5.2.處罰標準參照公司《安全獎懲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2
1. 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 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 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tǒng)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guī)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huán)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減少火災危害。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消防器材的管理。
3.權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公司消防安全的監(jiān)督和管理。
3.2行政部:具體落實消防器材的點檢、維修和保養(yǎng),以及人員使用器材的培訓。
3.3采購部:負責采購必要的消防器材。
3.4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正確使用和保護消防器材。
4.作業(yè)內容:
4.1安全帽、滅火器、高壓水槍、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是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guī)配用的,預防或在火災發(fā)生時必須使用的救火工具,必須加強管理。
4.2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消防水洗地、除汙、沖涼等它用。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3因清洗或檢修無意損壞報警裝置,當事人應立即向單位主管報告原因,報給安全主任(或行政部),并立即恢復報警裝置正常狀態(tài)。如當事人故意隱瞞不報,或擅自關掉消防音總閘開關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4.4因自然現(xiàn)象和技術原因,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安全主任(或行政部)反映情況。發(fā)現(xiàn)有故意破壞消防設施的`違法人員。員工有權力、有義務制止違法人員的不法行為。
4.5特殊情況下使用后(滅火、消防、演練)必須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及時安裝,將消防水帶晾曬干并按標準放置在固定位置,消防設施周圍1M內,禁放障礙物品。
4.5.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遮擋,覆蓋等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4.5.2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每月制作點檢表。由行政部組織人員檢查,并作好有效的原始記錄備查。
4.5.3凡點檢中發(fā)現(xiàn)滅火器氣壓不夠、無保險插銷,鉛封和水帶破損及其它元件缺失,需說明原因向采購部申購盡快修復,使其處于正常狀態(tài)。
4.5.4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對每一個員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對消防器材重要性的認證,并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
4.1.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了;律退回采購。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消防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qū)樓宇、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觀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jiān)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時檢查。
4.2.5機電維修部、園林綠化部或其他部門須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主觀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涼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簽收后入庫保管,班長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應洗刷干凈,涼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損壞時應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qū)樓宇樓層的消防栓(箱)內、小區(qū)各安全員亭里;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卷放在貨架上(崗亭或消防箱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鉤、高空緩將器: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xiàn)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鉤時應先檢查各部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定期用4500牛頓的工作拉力作負重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停止使用;
c)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huán)、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xiàn)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yè);
d)高空緩降器應定期作拉力測試。保持繩索光潔,無腐蝕及磨損;
e)平時應刷洗干凈、涼干后統(tǒng)一放置在貨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5消防電話、對講機、巡邏單車: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安全員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要點執(zhí)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tǒng)一保管和發(fā)放;
d)巡邏單車應防雨淋和日曬,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光亮。單車只能在防火檢查時專用,不能駛出小區(qū)和借給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節(jié)拉梯(6米拉梯):
a)二節(jié)拉梯用于樓層登高、救援、鋪設水帶;
b)二節(jié)拉梯在使用時應檢查:
梯子的螺栓、滑輪、掛鉤及各部位連接處是否松動;
梯登、側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斷或損壞;
拉繩是否斷裂、破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零部件或修理。
c)二節(jié)拉梯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防梯身變形、彎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每月逐個出水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沙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再放凈銹水后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xiàn)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8滅火器(“1211”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崗亭和樓層三、五、七的消防箱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置有手提“1211”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1211”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C--55C;
c)壓力表指針是否早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安全員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5維修保養(yǎng)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管理中心班長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5.記錄
5.1《消防應急器材檢查登記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6.相關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統(tǒng)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3《消防演習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5
1.盡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廚房構件。
2.爐灶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引燃和輻射熱造成火災。
3.嚴禁強行使用未修復的電器或爐具。
4.對泄露的爐具,要及時報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7.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具,應報知保安部。
8.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嚴禁隨意改動。
9.確保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嚴禁擺放任何障礙物。
11.嚴禁在廚房抽煙。
12.全體后廚工作人員,要參加安全消防知識培訓,加強“三知”教育:知本崗位火災隱患;知預防火災的措施;知撲救火災的方法。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6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shù)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shù)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xiàn)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xiàn)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7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具體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器材出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wèi)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單位應與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單位簽訂維護保養(yǎng)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出具維護保養(yǎng)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編者注:此依據(jù)GB50166-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yǎng)與報廢》具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在報臟時應及時清洗保養(yǎng)。沒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淸洗保養(yǎng);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或標定一次。)。
五、滅火器應定期檢查保養(yǎng),凡使用過和損壞的.應當及時維修。超期滅火器必須強制報廢。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定期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進行全面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qū)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fā)現(xiàn)損壞要及時報告。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8
1.根據(jù)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fā)、登記和統(tǒng)一管理,公司安排統(tǒng)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jù)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jù)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qū)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qū)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xiàn)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xié)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fā)現(xiàn)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非常現(xiàn)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qū)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guī)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shù)量、性能心中有數(shù),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jù)生產管理區(qū)域的劃分,負責區(qū)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qū)、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yǎng),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guī)定的人員,有權規(guī)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guī)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jù)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jù)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fā)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lián)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lián)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shù)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fā)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tǒng)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jù)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5.4撲救帶電火災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5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從滅火的原理上講,磷酸銨鹽干粉和鹵代烷滅火器都適用于A、B、C類火災,所以對這幾類并存的混合火災,應優(yōu)選用這兩類多功能的滅火器,也可解決同一配置場所不宜放置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的問題。
5.6撲救D類(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鋁合金等)火災的滅火器應由設計部門和當?shù)毓蚕罊C構協(xié)商解決,對D類火災的金屬燃燒的火災,就我國目前情況來說,還沒有定型的滅火器產品,目前,國外滅D類火災的滅火器主要有分狀石墨滅火器和作金屬火災專用的干粉滅火,在國內尚未定型生產這類滅火器和滅火劑的情況下,可采用干砂或鑄鐵粉末來代替。 5.7在選用滅火器時,應考慮不同滅火器之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間聯(lián)用都存在一個相溶性的問題,相溶的滅火劑之間可能發(fā)生相互作用,產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硼酸氫鉀干粉不能聯(lián)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lián)用。
6.滅火器的分類:
6.1按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可分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鹵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鹽類型等。
6.2按移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手提式、推車式。
6.3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
6.4種常用的滅火器見附頁。
7.火器配置
7.1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所計算單元內的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不應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設置要求:
8.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8.2便于人們取用(包括與滅火器設置相關的托架和滅火器箱等附件)。
8.3滅火器在某些場所設置時應有指示標志。
8.4手提式滅火器應設放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銘牌必須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標、確定使用撲救火災的種類和用法)。
8.6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腐蝕性的地點,如實在無法避免則規(guī)定要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8.7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9.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9.1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作密封實驗,并重新鉛封。
9.2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
9.3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附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9.4檢查貯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9.5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噴嘴零件是否完備。
9.6附表:《滅火器定期檢查記錄表》(由安全部門存檔)
10.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作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滅火器上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表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點。
10.1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類滅火器每次充裝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壓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確保滅火器材的實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滅火器使用滿二年;
10.1.2二氧化碳滅火器滿五年;
10.1.3干粉、1211滅火器滿三年;
10.2部門所配滅火器及水帶的型號包括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修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見附表《滅火器檔案》)
10.3消火栓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0.3.1室內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室內消火栓是建筑物內的一種固定的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箱體、箱內水帶、水槍等。
B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C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huán)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10.3.2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wǎng)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用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
B每月或重大節(jié)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檢查時要放盡管道的銹水,吸干本體內余水或疏通發(fā)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黃油,并根據(jù)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D消火栓周圍3米內嚴禁堆物,15米內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其間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沿石一般為0.5米-1米,因特殊情況需要搬遷、拆遷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F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附:《消防水栓(箱)檢查記錄表》,并上報消防管理部門存檔。
10.2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罰
10.2.1消防器材、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各部門每日要旅行檢查登記制度,如發(fā)現(xiàn)滅火器失效,影響滅火,首先追究班組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人的責任,部門、車間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10.2.2因火警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要及時報安委辦,對隱瞞、慌報、遲到的,公司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0.2.3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販器材設施損壞丟失和非火警發(fā)生、私自動用水槍、水帶、消防水、滅火器者,嚴格落實消防獎懲制度。
10.2.4安委會將不定期表揚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好人好事,處罰違反本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維護規(guī)定的嚴肅性,以規(guī)治廠。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9
。ㄒ唬┫榔鞑募霸O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火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二)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ㄈ└鲉挝幌榔鞑募霸O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責任牌制度,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四)對本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及設施配置臺帳和消防器材領用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五)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凍保暖措施,每年要對室外消火栓進行一次油漆和轉動潤滑工作。
。└鲉挝恍略龇阑鸩课恍枧湎榔鞑模仨毺岢鰰鎴蟾,經廠領導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和有關消防規(guī)定予以配置。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職責
1.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點
1.登記入庫
(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
(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jiān)控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電房、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jiān)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時檢查。
(5)工程部、環(huán)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長、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消防主任簽收后人庫保管,消防員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3.使用與維護
(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①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②戰(zhàn)斗服應刷洗干凈,晾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鄄荒軐㈩^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軕(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輵獙(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2)水帶、水槍:
、偎畮(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轄區(qū)樓層的消防栓(箱)內;
、谒畮、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鬯畮в煤髴3智鍧、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貨架上或消防箱內;
、芩畮Ы涌谙嗷ミB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萜綍r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傧栏拖姥糜诨饒銎普;
、谙栏珣⒁獗pB(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巯姥凶冃巍⒘芽p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消防電話、對講機:
、傧离娫捴荒苡米骰鹁瘓缶荒苡糜谒饺擞猛。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②對講機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要點執(zhí)行;
、酃ひ掠上拦芾碇行陌嚅L統(tǒng)一保管和發(fā)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每月逐個出水試驗;
②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塾糜图嗩^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艽蜷_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xiàn)象;
⑤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尴浪ǜ浇恼系K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6)滅火器(“ABC”干粉來火器):
①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備有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
、跍缁鹌鲬糜谕L、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55℃;
、蹓毫Ρ碇羔樖欠裨诰G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域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④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輫娮旌蛧娚涔苁欠穸氯,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迖娡彩欠駮惩(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2)保管要求:
、傧榔鞑谋仨氄R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诒仨毐3指蓛、整潔、無積塵;
、鄞娣诺'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莞黝惼鞑膽诸惗逊,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薮娣诺沫h(huán)境溫度適宜;
⑦配置在公共區(qū)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樓保安負責,并在交接班時移交清楚,出現(xiàn)丟失損壞由各班負責。
5.維修保養(yǎng)
(1)消防主任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2)安全消防部部長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3)一般維修由消防主任負責指導維修。
(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長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主任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加強工地現(xiàn)場消防設施器材保養(yǎng)、管理工作,確;馂陌l(fā)生后每一部消防器材都能確實有效的用于滅火,在第一時間撲滅初期火災,減少人員傷亡、物資損失。
二、職責安全員
消防設施器材保養(yǎng)、管理工作由各工程施工現(xiàn)場項目組或加工廠質安主管負責,公司質安環(huán)保部定期檢查。
三、消防器材分類:滅火器,消防栓
(一)、滅火器的保養(yǎng)、管理
1.滅火器存放
滅火器放置處,應堅持干燥通風,環(huán)境溫度應在-10-45℃范圍內,防止筒體受潮腐蝕;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以免影響滅火器正常使用;運輸存放時應避免碰撞。
2.滅火器檢查
。1)使用單位要對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檢查資料包括:職責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景;滅火器壓力值是否處于正常壓力范圍;保險銷和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滅火器須擺放穩(wěn)固、沒有埋壓且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放置區(qū)需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
。2)應將滅火器檢查情景填寫在“滅火器管理卡片”,掛在滅火器筒上明示。
。3)使用單位應當至少每12個月自行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檢測,主要的檢查資料是: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xiàn)象;銘牌是否完整清晰;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和損傷;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
3.滅火器的更換、維修、報廢。
(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貼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報廢。
。2)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再充裝。
。3)滅火器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過,從生產日期(每具滅火器的筒體上都有生產日期)算起,到達規(guī)定的維修年限后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到達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附表1)
(二)、消防栓的'管理
室內消火栓的檢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路和水源三部分。
1.消火栓的檢查。室內消火栓箱內應經常堅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或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主要資料有:檢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是否滲漏水,若滲漏水及時更換密封圈;對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其它進行檢查,全部附件應齊全完好,卷盤轉動靈活;檢查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應功能正常、無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內裝配的部件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對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供水管路的檢查。
。1)對管路進行外觀檢查,若有腐蝕、機械損傷等及時修復;
(2)檢查閥門是否漏水及時修復;
(3)室內消火栓設備管路上的閥門為常開閥,平時不得關掉,應檢查其開啟狀態(tài);
。4)檢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動及時加固。
3.水源的檢查。
。1)對水泵設施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查,要非常注意啟動水泵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是否良好;
(2)對水箱(或氣壓給水設備)進行檢查,若有損壞及時修復。非常注意水箱內的檢測信號設施,應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水泵接合器上的設施是否良好,非常是單向閥、安全閥及接口等部件。檢查時還應注意水泵接合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它水源是否貼合有關要求。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一)、消防設施器材的添加、更換、維修、報廢。由工地項目組或加工廠統(tǒng)一安排。
(二)、消防設施器材如有問題盡快上報工程項目經理或加工廠廠長并在質安環(huán)保部備案。
(三)、消防設施器材因人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凼褂貌块T的安全分。
(四)、各項目組和加工廠必須建立詳細的消防設施器材臺賬。臺賬每半年送質安環(huán)保部備案(見附2《消防器材臺賬》)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保證生產的安全,充分發(fā)揮消防器材的作用,消滅初期火災,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設施、器材、標志及用具等均應消防專業(yè)。各部門不得將消防器材隨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對擅自動用或損壞消防器材的',視情節(jié)予以必要處理。對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績和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
2.消防水池應保持充滿,保證有足夠的消防用水。并應保持池內水的清潔,防止雜物堵塞水泵和閥門。
3.定期檢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屬機件。發(fā)現(xiàn)非,F(xiàn)象應及時排除,保證隨時可以正常運轉。
4.定期啟動消防水泵,防止長期不運行發(fā)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內不準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檢查消火栓的完好情況,注意有無土埋、漏水、打不開等情況,并隨時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圍內不準堆物,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鑰匙應保證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顯處,不準隨意動用。
9.地下消防栓必須有明顯的地上標志。
10.冬季應做好消火栓的保溫措施,以防凍壞。
11.水槍、水帶應裝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內,并經常檢查保證質量。
12.站內各部位應設置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并應定期進行檢查和補充。
13.消防器材應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點,不準隨意挪動。每次使用后應及時檢查、充藥裝粉,以備急用。
14.消防工具應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許亂動,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15.設專職人員負責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檢查、維修、保養(yǎng)。做到不丟失、不隨意挪動,對器材存放問題要及時上報解決。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3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tài)。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室內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4.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堵塞安全出口。
(三)、鎖閉疏散門。
(四)、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五)、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5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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